哪些情况下需要引产
哪些情况下需要引产
1、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其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这种情况下应当及早进行引产手术,终止妊娠。
2、宫内死胎。如果孕妇感到胎动消失,且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此时应及时引产以排出死胎,以保孕妇的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孕妇。重度妊娠中毒症常发生在妊娠中后期,患有此症的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晕头痛、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症状,如经过治疗后病情仍无好转,继续妊娠时可发生抽搐或胎盘与子宫壁提早剥离,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甚至胎死宫内等危险。因此,患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应尽早引产。
4、胎儿畸形或无法生存者。当医生以超声波等方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这种情况也要及时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当孕妇出现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到孕妇的胃部,甚至使心脏移位,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生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出现上述恶性症状,应尽快引产,终止妊娠。
6、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如继续妊娠时可对自身和胎儿都不利,应考虑引产,结束妊娠。
哪些情况需要引产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宫内死胎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女性出现哪些情况需要引产呢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宫内死胎: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4、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6、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引产手术
1、患有慢性肾炎的产妇:有些患者其实本来就是不宜怀孕的,在怀孕之后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促使各种疾病症状的加重,这是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和发育的,同时也不利于母体疾病的恢复。此种情况下,患者应当及早的进行引产,结束妊娠,调理身体。
2、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
3、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怀孕几个月做引产比较合适?妊娠12-24周引产是在妊娠12-24周进行的终止妊娠手术,需要住院进行,用药后,有相似于分娩的镇痛进程,对身体的打击大,恢复慢。
哪些情况下需要做染色体检查
在下面这几种情况下,需要做染色体检查
(1)家族中出现过多个有先天畸形胎儿的。
(2)多发性流产的孕妇及其丈夫。
(3)本身是X染色体异常,或者有体态异常、智能发育不全者。
(4)双性人,性别不明显,男、女性性功能发育不全综合征的症状及体征者。
(5)高龄产妇,一般指35岁以上的孕妇。、
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宫内死胎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哪些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避孕
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紧急避孕?
(1)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房事后;
(2)避孕套破损、滑脱或用法不当;
(3)宫颈帽、阴道隔膜、阴道海绵位置不当或取出过早;
(4)体外排精失败;
(5)在阴道口射精;
(6)压迫后尿道避孕法未掌握好;
(7)安全期计算失误;
(8)排卵期房事只用避孕栓、药膜等杀精子剂避孕;
(9)短效口服避孕药漏服2粒以上;
(10)发现宫内节育器脱落。
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紧急避孕?
(1)已经确定为妊娠;
(2)一个周期内有多次无保护措施的房事。
(3)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塞病史、患有严重高血压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性高血压的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哪些情况下需要考虑做胃镜检查
凡是有上消化道症状,怀疑食管、胃及十二指肠病变(炎症、溃疡、肿瘤等)临床不能确诊者;原因不明的上消化道出血患者;已经确诊的上消化道病变如溃疡、萎缩性胃炎等胃癌前病变,需内镜随访复查者;需要判断药物对某些病变(如溃疡、幽门螺杆菌感染)的疗效;需要胃镜进行治疗者(如胃镜下止血、息肉切除、狭窄扩张、支架放置等);上消化道异物患者等都需要胃镜检查。
乱输液的危害 哪些情况下需要输液
1.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2.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3.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4.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5.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6.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7.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8.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以上内容来源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的《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孕妇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
当女性怀孕超过12周后,因身体不适宜继续怀孕或胎儿出现问题,此时就必须通过引产的方式来结束妊娠。那么,哪些情况下需要引产呢?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
1、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其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这种情况下应当及早进行引产手术,终止妊娠。
2、宫内死胎。如果孕妇感到胎动消失,且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此时应及时引产以排出死胎,以保孕妇的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孕妇。重度妊娠中毒症常发生在妊娠中后期,患有此症的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晕头痛、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症状,如经过治疗后病情仍无好转,继续妊娠时可发生抽搐或胎盘与子宫壁提早剥离,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甚至胎死宫内等危险。因此,患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应尽早引产。
4、胎儿畸形或无法生存者。当医生以超声波等方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这种情况也要及时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当孕妇出现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到孕妇的胃部,甚至使心脏移位,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生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出现上述恶性症状,应尽快引产,终止妊娠。
6、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如继续妊娠时可对自身和胎儿都不利,应考虑引产,结束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