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长期透析有哪些危害
尿毒症长期透析有哪些危害
1.长期透析并发症:透析失衡综合症,发生率为3.4%—20%。血液透析的副作用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等,严重者可有抽搐、昏迷,甚至死亡。轻者不必治疗;重者治疗主要是立即给予高渗性溶液,如甘露醇、50%葡萄糖或3%氯化钠10毫升,也可输白蛋白,必要时镇静剂及其他对症治疗;更严重者终止透析。
2.低血压:最为常见血液透析的副作用之一,发病率为20%-40%。发生低血压的原因很多,这种低血压多数发生在透析开始时后中后期。透析后期的血乐下降多由于超滤过快或对醋酸盐透析液不适应所致。治疗:头低脚高位,停超滤,减慢泵流速,吸氧,必要时快速补充生理盐水100—200毫升或50%葡萄糖20毫升,输注白蛋白,并结合病因,对因治疗。
3.透析使用综合症:主要是应用新透析器及管道所引起的。治疗主要是对症治疗。
4.致热原反应:通常不用,高热时可降低透析温度,抗胺、激和退热等酌情使用。
5.长期透析并发症:透析中肌肉痉挛,是血液透析较为常见的副作用之一,发生率10%-15%,主要部位为排肠肌、足部,其他部位有上肢及腹部肌肉。产生的原因还不十分清楚,可能与透析中组织缺氧、低钠和循环血量相对不足行关。治疗:减慢或暂停超滤,输入生理盐水100—200毫升或高渗糖水及高渗盐水。
6.长期透析并发症:心力衰竭,是血液透析中最为危险、严重的副作用之一,治疗上对症治疗外,应采用顺序透析或加强超滤。
7.长期透析并发症:心律失常,发生率约50%,以室性早博为多见。引起血液透析的副作用原因有冠心病、功能衰竭、心包炎、严重贫血、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低氧血症、低血压及等。治疗:对因及对症治疗,但需注意物在透析病人体内的潴留和毒性作用。
尿毒症的治疗方法
慢性肾功能不全进展至尿毒症期时需要肾脏替代治疗。
经常会有些患者,已经进入尿毒症期了,但却一直拖延,不愿意接受透析治疗,总担心透析副作用、费用等等。很多患者还会寄希望于中医中药治疗能“治愈”尿毒症,摆脱透析。其实透析就是代替肾脏工作,当患者进入尿毒症期时,患者肾脏应该损坏了超过 90%以上,如果这时一直拖延而不采取替代治疗,那么毒素存留体内,对身体其它的脏器也会带来不可逆的损害,如心脏、消化系统、骨骼、血液系统等。而尿毒症是药物治疗不可能治愈的疾病,不存在所谓的能治愈尿毒症的“灵丹妙药”。因此尿毒症患者应该毫不犹豫地及时采取肾脏替代治疗,即透析治疗。
对于病情相对稳定的尿毒症患者
此类患者病情相对稳定,虽然也需要尽快开始肾脏替代治疗,但尚无急诊透析指征。此类患者在药物治疗,饮食控制的同时,需要积极做好透析前准备工作。比如由医护人员进行透析前相关内容的宣教,使患者充分了解肾脏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及局限性,结合自身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情况、经济状况等选择适合的透析方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拟行血液透析的患者,需提前1~3个月行造瘘手术,联系好长期透析治疗的血透中心等。而准备腹膜透析的患者,需提前2~4周做好腹膜透析管的置入术。
尿毒症透析费用
透析的危害影响尿毒症透析能活几年,我们来看看透析的危害:
第一、它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费用。
第二、此时患者全身脏器损害明显,且有些为不可逆性损伤。
第三、透析后并发症日益增多且更加严重。
第四、开始透析后生活质量逐渐变差,生存时间变短。且原有肾脏功能损耗殆尽,已无法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透析方式。第五、晚期透析增加了治疗费用。
尿毒症透析能活几年与透析的并发症也有关:
(1)透析失衡综合征是透析患者常见的并发症。多见于初次透析、快速透析或透析结束后不久发生。表现为焦虑、烦燥、头痛、恶心、呕吐,有时血压升高;中度者尚有肌阵挛、震颤、失定向、嗜睡;重度者可有癫痫样大发作、昏迷、甚至死亡。预防措施:首次透析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透析液中钠浓度不宜过低,超滤脱水不宜过快。出现症状时,轻者给静注50%葡萄糖液50~100ml,肌注异丙嗪25mg;重者应给甘露醇或白蛋白等,减低透析器中负压及流量。
(2)发热:透析早期发热,多由于透析系统冲洗不净,致热原存在或预充血液快速进入体内产生输血反应所致;如透析后体温持续上升多提示感染,应寻找发热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3)尿毒症 透析能活几年 尿毒症透析要多少钱?
心血管并发症:如低血压、高血压、心脏进行性张大、心力衰竭、心包炎、心律不齐等。(4)贫血:尿毒症原已有不易纠正的贫血,加上透析中需反复抽血检查以及透析器中残留血液的丢失,可加重贫血,因此,应减少种种原因的失血,补充铁剂、叶酸或适量输血。
透析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保证充分透析,可以减少患者的并发症,本身身体条件还不错,这样应该维持至少二十年没问题。可是要注意适当锻炼,保持规律生活,充足营养,避免劳累,预防感冒等疾病,因为其他可以加重肾衰。
如果尿毒症病人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且能保障充分透析,可以排除体内毒素缓解并发症的,正常生存10年以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因尿毒症透析病人身体体质不同,透析的环境不同,所以这个时间也只是个大概。开始五年内去世的原因主要是透析时间过晚,大多数伴有严重的并发症,如糖尿病。还有就是年龄偏高。退一步讲,对于高龄的患者,即便没有尿毒症,也不一定在这5年内就不出其他的意外。
肾衰竭 :尿毒症透析所起到的仅是保命作用,并不是对肾脏损伤的治疗方法,长期透析会使肾脏完全萎缩最终失去所有功能,没有了尿量也只能是靠换肾来维持生命。那就有患者要问了尿毒症透析能活几年,这个问题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因为每个患者的肾脏受损程度、残存肾单位、身体素质、抗病能力、对药物的敏感度等各有差异,所以尿毒症患者的存活时间长短不一。
出现尿毒症一定要做透析吗
尿毒症透析治疗有利面
肾病病人进入尿毒症时期,肾脏的纤维化病理变化程度高达90%以上,也就是说仅仅还剩下不到10%的肾脏组织在发挥作用。此时,病人体内代谢生成的大量物质如磷酸、硫酸、肌酐、尿素氮等物质受肾脏排泄功能障碍而堆积于体内,直接引发病人出现代谢性酸中毒,破坏其机体的体液平衡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应用尿毒症透析治疗,就能够有效地将身体内的高度素状态尽快缓解,减轻心脏等重要脏器的受累,延长其死亡。
尿毒症透析治疗弊端
尽管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病,能够使得病人的不同并发症得到缓解,很大程度上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但是,尿毒症透析治疗后给病人所带来的危害和弊端同样不容大家忽视。
透析对尿毒症病人而言,毕竟仅仅是起到一个暂时替代性作用。长期维持性透析,会让病人自身的肾脏逐渐萎缩、废用。这主要表现有五大方面:第一,尿毒症透析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费用。第二,尿毒症期病人的全身脏器损害明显,且有些为不可复性危害。第三,透析后并发症还会增多且严重。第四,开始透析后生活质量差,生存时间短,且原有肾脏功能损耗殆尽,已无法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透析方式。第五,晚期透析增加了治疗费用。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的保守治疗
尿毒症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疾病,目前常规采用血液净化和肾移植治疗,昂贵的治疗费用已成为了普通家庭的一个沉重经济负担。我们中心总结出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深受广大患者欢迎的保守治疗方法。
正常成年人约有200万个以上肾单位,保证了体内废物的排泄、有用物质的重吸收、体内水分和电解质平衡,肾小球肾炎、糖尿病等疾病可引起肾单位的损伤和废弃。在各种慢性肾脏病早期,肾脏能够维持正常生理功能,但正常肾单位减少到一定程度,肾脏就不能保持正常功能,这种状态叫做慢性肾衰竭,即尿毒症。人类的肾单位是不能再生的,因此,我们目前就应千方百计地阻止残余肾单位的丢失。
适应症 透析的适应症有:血肌酐>720umol/L(8mg/dl),血钾>6.5mmol/L,严重酸中毒、重要脏器严重并发症等。其实,在没有出现影响生命体征的并发症时,几乎所有的患者都可以尝试保守疗法,充分的保守治疗后不少病人肾功能得到显著的改善,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可以完全恢复正常,在保守治疗成功的病人多数能维持3至7年不需要血液透析,不少病人可维持10余年以上。
方法 应严格控制病人的饮食,采取低蛋白、低磷、低脂、低盐、高必需氨基酸、高不饱和脂肪酸和足够热量饮食,餐中服用磷结合剂;尽量控制慢性肾衰竭的可逆因素,处理原发病、控制高血压、纠正水电平衡紊乱、改善脂质代谢等;提高病人生活质量,纠正贫血,防止肾性骨病,减少心脑血管并发症;中医辩证治疗,如活血化瘀、滋阴补气、清热解毒等。经过合理治疗,很多患者能够长期稳定,如山东省陵县一位患者95年出现肾萎缩,确诊为尿毒症,至今病情稳定。
上个世纪90年代,国外一些专家曾提出早期透析的观念,认为早期透析可减少并发症、提高尿毒症的存活率,国内医院纷纷效法。但近几年国外的结果显示早期透析增加病人的肉体痛苦、加重了经济负担、尿量提前减少,各种并发症发生率没有减少,远期存活率也没有明显提高。因此,在肾小球滤过率高于为15 ml/min/1.73m2时,如果无严重并发症,均可采用保守治疗。
尿毒症晚期生育遗传几率有多大
女人对孩子的渴望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哪怕为此付出生命,然而,正是有这样一位“90后”的准妈妈,已经到了尿毒症的晚期了,但是“当一回妈妈”的强烈愿望让她决定排除万难冒险生下孩子,在2014年11月6日经过剖腹产之后成功产下一名4.4kg的女婴,让我们不得不感叹生命的顽强与伟大。
母体患病 怀孕生子的风险有多大?
尿毒症是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肾功能严重障碍,从而不能排泄多种代谢废物和不能降解某些内分泌激素,致使其积蓄在体内而起毒性作用,进而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气喘如牛、心悸、极度的倦怠等症状。严重者只能在一次次化疗中珍惜最后的时光。
患上尿毒症的女性通常性功能和生育方面都受影响,因此,怀孕生育的能力明显偏低,即使怀孕,也容易流产或早产。对于尿毒症患者来说长期的透析让患者体内毒素堆积,本身代谢功能已很弱,如果再加上一个胎儿的负担,等于将原本尿毒症并发症的风险翻倍,随时可能出现高血压、贫血、脑栓塞等危害,尿毒症患者需要长期依靠透析来维持生命,肾透析女性若确实怀孕并准备生子,则必须接受加强性透析,每星期五六次,避免影响胎儿。
尿毒症患者透析时常会出现血压降低的情况,普通病人尚且会晕厥,何况腹中还有宝宝。以国内首例长期透析尿毒症患者成功生育的例子来看,该患者每周要进行三次透析,怀孕后增加到每周五次,有时甚至会增加至一天一次甚至两次。可以想象尿毒症孕妇的身体需要经受极大的考验。
那么,尿毒症会不会遗传呢?
尿毒症主要是由多种慢性疾病导致的肾功能严重受损,是机体在排泄、代谢和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方面出现紊乱的综合症病症,因此尿毒症本身是不会遗传的。但是如一些由家族史疾病演变成的尿毒症也有一定遗传倾向。
尿毒症能活多久
尿毒症主要有三种治疗方式,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以及肾脏移植。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病情来选择不同的方式。
例如残余尿量多的患者可优先选择腹膜透析,待腹膜功能衰竭透析不充分后可再转换为血液透析,或者先选择血液透析,透析时间长了血管通路闭塞后可再转为腹膜透析,有合适的肾源也可行肾移植术。
尿毒症早期能活多久还要看看进行什么样的治疗,治疗是否得当,治疗是否及时。
那么尿毒症晚期能活多久还得看是否治疗得当,摆脱透析可长期带病生存。
肾衰竭晚期的病患最好还是尽早治疗,以便提高生活质量以及生存的保障。
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病情的程度,如是否还有尿液的排出,并发症严重程度,肾脏是否完全纤维化等诸多原因。
如果还有一定的尿量,一般说明肾脏还有一定的功能,如果保护好残余的肾功能,治疗得当再恢复一定的肾单位功能,有可能摆脱透析,带病长期健康生活。
尿毒症并发症
1、尿毒症的并发症之神经系统症状
神经系统的症状是尿毒症的主要症状。在尿毒症早期,患者往往有头昏、头痛、乏力、理解力及记忆力减退等症状。随着病情的加重可出现烦躁不安、肌肉颤动、抽搐;最后可发展到表情淡漠、嗜睡和昏迷。
2、尿毒症的并发症之消化系统症状
尿毒症患者消化系统的最早症状是食欲不振或消化不良;病情加重时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或腹泻。这些症状的发生可能与肠道内细菌的尿素酶将尿素分解为氨,氨剌激胃肠道粘膜引起炎症和多发性表浅性小溃疡等有关。
3、尿毒症的并发症之心血管系统症状
慢性肾功能衰竭者由于肾性高血压、酸中毒、高钾血症、钠水潴留、贫血及毒性物质等的作用,可发生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和心肌受损等。
4、尿毒症的并发症之呼吸系统症状
酸中毒时患者呼吸慢而深,严重时可见到酸中毒的特殊性Kussmaul呼吸。患者呼出的气休有尿味,这是由于细菌分解睡液中的尿素形成氨的缘故。严重患者可出现肺水肿,纤维素性胸膜炎或肺钙化等病变,肺水肿与心力衰竭、低蛋白血症、钠水潴留等因素的作用有关。纤维素性胸膜炎是尿素剌激引起的炎症;肺钙化是磷酸钙在肺组织内沉积所致。
5、尿毒症的透析治疗
短期透析:控制并发症的症状:透析的作用就是代替肾脏的功能,将血液内过多堆积的代谢废物进行清除,纠正体内紊乱的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状态,使得尿毒症病人在临床上表现出来的恶心呕吐、高血压、贫血等情况加以改善。
长期透析:剩余肾脏功能完全丧失。由于尿毒症患者肾脏还有一定肾功能,所谓“用进废退”,透析过程中,剩余的肾功能得不到使用,加之,肾脏受损得不到控制,由此肾脏剩余固有细胞越来越少,透析次数越来越频繁,效果越来越差,长此以往肾功能完全丧失。
尿毒症透析治疗的利与弊
尿毒症透析治疗有利面
肾病病人进入尿毒症时期,肾脏的纤维化病理变化程度高达90%以上,也就是说仅仅还剩下不到10%的肾脏组织在发挥作用。此时,病人体内代谢生成的大量物质如磷酸、硫酸、肌酐、尿素氮等物质受肾脏排泄功能障碍而堆积于体内,直接引发病人出现代谢性酸中毒,破坏其机体的体液平衡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应用尿毒症透析治疗,就能够有效地将身体内的高度素状态尽快缓解,减轻心脏等重要脏器的受累,延长其死亡。
此外,进入透析阶段的尿毒症病人,临床伴发有大量并发症,如心衰、呼吸困难、严重的电解质紊乱、胃肠道疾病等。通过应用尿毒症透析治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病人出现的以上症状表现,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
尿毒症透析治疗弊端
尽管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病,能够使得病人的不同并发症得到缓解,很大程度上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但是,尿毒症透析治疗后给病人所带来的危害和弊端同样不容大家忽视。
透析对尿毒症病人而言,毕竟仅仅是起到一个暂时替代性作用。长期维持性透析,会让病人自身的肾脏逐渐萎缩、废用。这主要表现有五大方面:第一,尿毒症透析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费用。第二,尿毒症期病人的全身脏器损害明显,且有些为不可复性危害。第三,透析后并发症还会增多且严重。第四,开始透析后生活质量差,生存时间短,且原有肾脏功能损耗殆尽,已无法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透析方式。第五,晚期透析增加了治疗费用。
因此,对于发生了尿毒症的病人而言,是否采用透析治疗,需要权衡其利弊因素。通常情况下,主张早期尿毒症病人,身体各项情况尚佳时,最好能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从而避免进行透析。而晚期尿毒症,并发严重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时,还是应规律透析,将危险情况控制下来,再采取下一步的治疗措施。
尿毒症透析有哪些后遗症
尿毒症透析治疗:
短期透析:控制并发症的症状:透析的作用就是代替肾脏的功能,将血液内过多堆积的代谢废物进行清除,纠正体内紊乱的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状态,使得尿毒症病人在临床上表现出来的恶心呕吐、高血压、贫血等情况加以改善。
长期透析:剩余肾脏功能完全丧失。由于尿毒症患者肾脏还有一定肾功能,所谓“用进废退”,透析过程中,剩余的肾功能得不到使用,加之,肾脏受损得不到控制,由此肾脏剩余固有细胞越来越少,透析次数越来越频繁,效果越来越差,长此以往肾功能完全丧失。
透析对尿毒症病人而言,毕竟仅仅是起到一个暂时替代性作用。长期维持性透析,会让病人自身的肾脏逐渐萎缩、废用。这主要表现有五大方面:
第一,尿毒症透析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费用。
第二,尿毒症期病人的全身脏器损害明显,且有些为不可复性危害。
第三,透析后并发症还会增多且严重。
第四,开始透析后生活质量差,生存时间短,且原有肾脏功能损耗殆尽,已无法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透析方式。第五,晚期透析增加了治疗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通过透析治疗的危害,长期的透析治疗对我们的身体危害还是比较大的,而且还有很多的并发症,所以小编提醒您如果及早的发现尿毒症的话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治疗,因为在早期的尿毒症可能只需要使用一些药物来进行治疗和调理就可以了。
肾外性尿毒症的治疗方法
慢性肾功能不全进展至尿毒症期时需要肾脏替代治疗。
经常会有些患者,已经进入尿毒症期了,但却一直拖延,不愿意接受透析治疗,总担心透析副作用、费用等等。很多患者还会寄希望于中医中药治疗能“治愈”尿毒症,摆脱透析。其实透析就是代替肾脏工作,当患者进入尿毒症期时,患者肾脏应该损坏了超过90%以上,如果这时一直拖延而不采取替代治疗,那么毒素存留体内,对身体其它的脏器也会带来不可逆的损害,如心脏、消化系统、骨骼、血液系统等。而尿毒症是药物治疗不可能治愈的疾病,不存在所谓的能治愈尿毒症的“灵丹妙药”。因此尿毒症患者应该毫不犹豫地及时采取肾脏替代治疗,即透析治疗。
对于病情相对稳定的尿毒症患者
此类患者病情相对稳定,虽然也需要尽快开始肾脏替代治疗,但尚无急诊透析指征。此类患者在药物治疗,饮食控制的同时,需要积极做好透析前准备工作。比如由医护人员进行透析前相关内容的宣教,使患者充分了解肾脏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及局限性,结合自身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情况、经济状况等选择适合的透析方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拟行血液透析的患者,需提前1~3个月行造瘘手术,联系好长期透析治疗的血透中心等。而准备腹膜透析的患者,需提前2~4周做好腹膜透析管的置入术。
血透对身体的危害有哪些
血液透析(简称血透)又称人工肾,也有人叫肾透析或洗肾。血液透析是血液净化技术的一种。血透对减轻患者症状,延长生存期均有一定意义。血液透析是根据膜平衡原理,将患者血液通过一种有许多小孔的薄膜(或管道,医学上称半透膜),这些小孔可以允许比它小的分子通过,而直径大于膜孔的分子则被阻止留下,而半透膜又与含有一定化学成分的透析液接触。那血液透析到底有什么危害呢?
关于血液透析有什么危害?专家解说,血液透析时,患者血液流过半渗透膜组成的小间隙内,透析液在其外面流动,红细胞、白细胞和蛋白质等大的颗粒不能通过半渗透膜小孔;而水、电解质以及血液中代谢产物,如尿素、肌酐、胍类等中小物质可通过半透膜弥散到透析液中;而透析液中的物质如碳酸氢根和醋酸盐等也可以弥散到血液中,达到清除体内有害物质,补充体内所需物质的目的。
尽管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肾病,能够使得病人的不同并发症得到缓解,很大程度上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但是,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后给病人所带来的危害和弊端同样不容大家忽视。
血液透析有什么危害?透析对尿毒症病人而言,毕竟仅仅是起到一个暂时替代性作用。长期维持性透析,会让病人自身的肾脏逐渐萎缩、废用。
大家是不是都已经非常的清楚血透的危害有哪些了呢,所以如果不是不到万不得已,已经影响到人体的生命安全的话,最好还是不要选择血透来治疗是比较好的,同时血透需要花费的费用也是特别的大,平常的时候各位朋友们还是要多加的注意一下身体健康。
尿毒证能活几年呢
透析是尿毒症传统治疗方法的一种,也是当前最流行的一种西医治疗手段,很多医院都建议患者采用透析进行治疗,但是流行不等于通用,治疗不等于治好,那尿毒症透析能活几年?
目前全世界的透析医院有很多,基本上都把透析作为延长患者生存的一种技术手段,因而,都主张长期透析,等于患者有了一个机器肾,原来的肾脏逐渐萎缩、废用。血透百弊而无一利。
透析的危害影响尿毒症透析能活几年,我们来看看透析的危害:
第一、它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费用。
第二、此时患者全身脏器损害明显,且有些为不可逆性损伤。
第三、透析后并发症日益增多且更加严重。
第四、开始透析后生活质量逐渐变差,生存时间变短。且原有肾脏功能损耗殆尽,已无法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透析方式。第五、晚期透析增加了治疗费用。
尿毒症透析能活几年与透析的并发症也有关:
(1)透析失衡综合征是透析患者常见的并发症。多见于初次透析、快速透析或透析结束后不久发生。表现为焦虑、烦燥、头痛、恶心、呕吐,有时血压升高;中度者尚有肌阵挛、震颤、失定向、嗜睡;重度者可有癫痫样大发作、昏迷、甚至死亡。预防措施:首次透析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透析液中钠浓度不宜过低,超滤脱水不宜过快。出现症状时,轻者给静注50%葡萄糖液50~100ml,肌注异丙嗪25mg;重者应给甘露醇或白蛋白等,减低透析器中负压及流量。
(2)发热:透析早期发热,多由于透析系统冲洗不净,致热原存在或预充血液快速进入体内产生输血反应所致;如透析后体温持续上升多提示感染,应寻找发热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3)尿毒症 透析能活几年 尿毒症透析要多少钱?
心血管并发症:如低血压、高血压、心脏进行性张大、心力衰竭、心包炎、心律不齐等。(4)贫血:尿毒症原已有不易纠正的贫血,加上透析中需反复抽血检查以及透析器中残留血液的丢失,可加重贫血,因此,应减少种种原因的失血,补充铁剂、叶酸或适量输血。
透析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保证充分透析,可以减少患者的并发症,本身身体条件还不错,这样应该维持至少二十年没问题。可是要注意适当锻炼,保持规律生活,充足营养,避免劳累,预防感冒等疾病,因为其他可以加重肾衰。
如果尿毒症病人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且能保障充分透析,可以排除体内毒素缓解并发症的,正常生存10年以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因尿毒症透析病人身体体质不同,透析的环境不同,所以这个时间也只是个大概。开始五年内去世的原因主要是透析时间过晚,大多数伴有严重的并发症,如糖尿病。还有就是年龄偏高。退一步讲,对于高龄的患者,即便没有尿毒症,也不一定在这5年内就不出其他的意外。
肾衰竭 :尿毒症透析所起到的仅是保命作用,并不是对肾脏损伤的治疗方法,长期透析会使肾脏完全萎缩最终失去所有功能,没有了尿量也只能是靠换肾来维持生命。那就有患者要问了尿毒症透析能活几年,这个问题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因为每个患者的肾脏受损程度、残存肾单位、身体素质、抗病能力、对药物的敏感度等各有差异,所以尿毒症患者的存活时间长短不一。
得了尿毒症怎么办
慢性肾功能不全进展至尿毒症期时需要肾脏替代治疗。经常会有些患者,已经进入尿毒症期了,但却一直拖延,不愿意接受透析治疗,总担心透析副作用、费用等等。很多患者还会寄希望于中医中药治疗能“治愈”尿毒症,摆脱透析。其实透析就是代替肾脏工作,当患者进入尿毒症期时,患者肾脏应该损坏了超过90%以上,如果这时一直拖延而不采取替代治疗,那么毒素存留体内,对身体其它的脏器也会带来不可逆的损害,如心脏、消化系统、骨骼、血液系统等。而尿毒症是药物治疗不可能治愈的疾病,不存在所谓的能治愈尿毒症的“灵丹妙药”。因此尿毒症患者应该毫不犹豫地及时采取肾脏替代治疗,即透析治疗。
对于病情相对稳定的尿毒症患者
此类患者病情相对稳定,虽然也需要尽快开始肾脏替代治疗,但尚无急诊透析指征。此类患者在药物治疗,饮食控制的同时,需要积极做好透析前准备工作。比如由医护人员进行透析前相关内容的宣教,使患者充分了解肾脏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及局限性,结合自身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情况、经济状况等选择适合的透析方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拟行血液透析的患者,需提前1~3个月行造瘘手术,联系好长期透析治疗的血透中心等。而准备腹膜透析的患者,需提前2~4周做好腹膜透析管的置入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