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 《再生育申请表》和双方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3.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件即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申请人承诺声明。
视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交如下的证明:
(1)父母生育的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发生子女死亡所在医疗机构、注销户籍的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材料。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2)收养的以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在此之前收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单独夫妇一方为本省户籍、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外省一方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南昌单独二胎准生证有效期为一年半
1月18日,江西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那么,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如何申请“单独”二胎准生证?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针对这些问题,2月13日,记者采访了南昌市计生委。
据介绍,按照江西省规定,南昌市凡符合条件的夫妻,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提出再生育申请,申请时须提供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受理后,由各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将所有材料报县(区)人口计生委进行审批,县(区)人口计生委对符合生育条件的,会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发放准生证。
需要提醒的是,南昌市“单独”二胎准生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半,超过有效期的,申请人需要办理延期手续。
办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办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护照需要带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的A4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的材料。办护照需要交的材料有:
1、提交填写准确、完整、字迹清楚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申请表上贴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规格为48mm×33mm),并拍摄现场数码人像照片;
2、提交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3、如已持有普通护照需上交;
4、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5、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武汉单独二孩政策有望3月实施
武汉单独二孩政策何时能够出台呢?针对单独二孩何时在武汉落地的问题,政府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武汉市“单独二孩”政策有望于今年3月实施。
武汉市政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说,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政府积极推动“单独二孩”政策的落地,已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代拟稿)的决定》计划于今年3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如果决定顺利获表决通过,将立即实施。”
武汉市“单独二孩”政策有望于今年3月实施
据介绍,上述《决定》将对2009年修订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第十六条第四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生二胎前要做哪些准备 生二胎的材料准备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所需材料: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全家户口簿、女方近期妇检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
离婚后复婚可以生二胎吗
想生二胎和复婚没有关系,复婚可不可以生二胎,要看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
一、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范围
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九种情况之一和第十八条的规定,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二、认定标准
(一)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北京市计生委、北京市卫生局合发的《北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京计生委发47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指定医疗机构,指《办法》中规定的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指定医疗机构和北京市指定医疗机构。
(二)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查验夫妻双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
申请生育的夫妻,其父母原有两个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在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的,可以按此项生育政策执行。
(三)《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指这对患不孕症的夫妻结婚五年、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未借助人工辅助手段又自然怀孕的。这对夫妻,须出具指定医疗机构的不孕症诊断证明和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证。
“依法收养”是指收养子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有关规定,并持有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指定医疗机构,指《办法》中规定的女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指定医疗机构和北京市指定医疗机构。
(四)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双方累积生育和收养子女现存活数计算,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
再婚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及其再婚证明。
(五)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从自治区及有陆地边疆的省调入的少数民族职工;
2、夫妻双方均系少数民族,壮族除外;
3、调入北京时只有一个子女,并持有调出地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因当地少数民族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
4、第一个孩子已满三周岁或女方年龄满28周岁;
5、当事人户口迁入北京后,一年内怀孕的,更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一年内未怀孕的,按北京市生育政策执行。
(六)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六项“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此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及其配偶均系农村居民;
2.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并且依法生育一个子女;
3.其他兄弟未生育、收养子女;
4.其他兄弟签订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协议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5.其他兄弟有下列情况之一:
(1)婚后同居五年以上,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为“不孕症”的;
(2)夫妻一方患有严重影响下一代健康的遗传性疾病不允许生育,且一方实行绝育手术的;
(3)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系严重智力障碍或生殖系统等严重残疾,不宜或不能生育的;
(4)40岁以上未婚的。
因此,离婚后复婚可不可以生二胎,要按照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来衡量,离婚后复婚的夫妻条符合生二胎标准的可以向当地计生单位申请。
武汉单独二孩哪些情况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单独二孩:3类情况办证需提交证明材料
按规定,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可向一方户籍所在街(乡)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1、有两次及以上婚姻的,还需要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2、夫妻一方户籍不在所申请的街(乡)的,需要提交户籍所在街(乡)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夫妻现在只生育了一个孩子)。
3、夫妻中属于独生子女的一方父亲或母亲户籍不在所申请的街(乡)的,需要提交父母户籍所在街(乡)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其为独生子女)。
成都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 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