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产前检查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上所述,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很有地方特色,因此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尽相同,以下列出北京地区的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 报销所需材料:
1、 产前检查:
(1)生育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收据、处方(有药费的收据必须有处方)
2、生育住院:
(1)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2、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3、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4、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5、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6、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报销在北京以外地区分娩的住院费用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两个证明:一是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生育原因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二是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产检的费用社保能给报销吗
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属于计划内生育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参保人可以报销产检费用。
目前青岛产前检查报销项目主要包括检查费和化验费两大项,具体的检查和化验项目按照临床需要选择,凡符合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项目纳入报销范围,按照限额标准结算。早期检查最高可报销200元,中晚期妊娠检查最高可报销500元。
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怀孕12周之内,给产检假1次,每次半天,早期产检费用最高报销200元。女职工早期妊娠诊断、检查或初次妊娠检查、诊断,应先到市或区定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选一家作为本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
产检费用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 报销所需材料:
1、 产前检查:
(1)生育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收据、处方(有药费的收据必须有处方)
2、生育住院:
(1)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2、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3、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4、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5、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6、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报销在北京以外地区分娩的住院费用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两个证明:一是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生育原因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二是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有医保能报销产检费用吗?已经怀孕的准妈妈,参加医保满一年并且在下个月办理相关登记之后,就可以享受产检报销待遇了。
1、医疗保险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2、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3、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产前检查报销吗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
产检检查是可以报销的,其实报销也报不了多少,不管做检查的时候报销还是不报销,自己都要坚持每个月到医院做产检,这样为了自己胎儿的健康,如果自己不检查的话,那么受伤害的只会是自己和孩子,检查的时候一些必须要做的检查是肯定要检查的,而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费用也高的话也可以选择性不检查。
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1、医疗保险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2、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3、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孕期检查费用能报销吗
孕期检查费用能报销吗?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以上,且有生育之前持续交费中才可以。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生育保险报销问题,是按照生育保险比例进行处理的。具体是否单位补充医疗怎么办理,各个单位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医疗保险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在广州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产检费可以报销吗
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1、女职工生育后3个月向单位递交产检费用报销相关资料;2、经公司审核后,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及《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并将资料递交给辖区社保中心;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后,社保中心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4、单位收到报销费用之后发放给职员。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规定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规定:
1、医保中心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统筹,生育医疗统筹基金支出范围是: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文件规定: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到医保中心按医保规定范围项目结算。
2、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人员)生育费用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生育或产前检查不能用医保卡结算。
若参加的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生育费用报销由市社保中心受理。
产前检查费是指分娩住院后的产前检查,在分娩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票可以作为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您指的“产前检查费”可能是指住院前每次产检所产生的费用,这是“围产期检查费”。而对于分娩前的围产期检查费用是不符合支付规定的。
孕期检查费用能报销吗
孕期检查对于准妈妈和胎儿的健康都十分重要,随时洞悉身体状况能够减少各种孕期危险的发生,如果准妈妈有买过生育保险,孕检费用一般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一般交足6个月的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报销了,但是产检的报销额度是有上限的,一般是一千多元左右,可能会因地而异。另外,产检费用并不是当时就可以报的,而是在整个怀孕分娩过程结束后一起报销的,关于报销的细节,全国各地不同地方可能会存在差异。
产前检查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是一个地方法规,因此相关费用报销流程各个地区也有区别。以下列举广州和上海地区的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广州: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上海:
符合生育保险条例的妇女生育后,可以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第十八条(审核与计发)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产前检查报销吗
一般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
产检检查是可以报销的,其实报销也报不了多少,不管做检查的时候报销还是不报销,自己都要坚持每个月到医院做产检,这样为了自己胎儿的健康,如果自己不检查的话,那么受伤害的只会是自己和孩子,检查的时候一些必须要做的检查是肯定要检查的,而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费用也高的话也可以选择性不检查。
孕早期产检注意事项
1、第一次产前检查是准妈妈与医生分享更多信息的时候,带上身份证和准生证,医生会为你建卡,这是你的孕期体检档案。从此,医生将在上面记录你所有相关的产检内容。第一次产检还要带上准爸爸一起检查,医生还需要了解你和他的直系亲属及家族成员的健康情况。
2、肝功能检查:由于要抽血检查肝功能,因此要第一次产检前要空腹。
3、宫高:测量宫高前要排空小便,以免影响测量的准确性。
4、血压:静坐半小时后才测量血压,才能客观地反映血压的真实情况。
【问】:孕妇多久进行一次产前检查?
【答】: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到相关妇产科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孕16—28周为每四周检查一次,孕28—36周,两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工检查13次。高龄孕妇应增加检查次数。
【问】: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企业女职工检查或生育应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满一个月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其中符合规定的生育女职工产检费、生产费等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问】:产前检查有假期吗?
【答】:产假或者产前检查应当以上班对待。这是法定的,是与上班多长时间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