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药品分级
孕妇药品分级
目前,评价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程度时,主要依据的是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标准,常用药物一般分为A、B、C、D、X级共五类。
A级:经临床对照观察,未见对胎儿有损害,是最安全的一类;
B级:动物试验中未见对胎畜有损害,但尚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或动物试验中观察到对胎畜有损害,但临床对照观察研究未能证实;
A、B级药物属于对胎儿和孕妇没有或几乎没有危害的药物,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和钙制剂,以及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级:动物实验和临床对照观察资料皆无;或对动物胎畜有损害,但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这类药物的选用最为困难,而妊娠期很多常用药物都属于此类;
D级:已有一定临床资料说明药物对胎儿有损害,但临床非常需要,又缺乏替代药物,此时可权衡其危害性和临床适应证的严重程度做出决定;
C、D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须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X级:动物实验结果和临床资料说明对胎儿危害性大,一般已超出治疗应用所取得的有利效益,属于妊娠期禁用的药物;
X级药物对胎儿有严重危害,是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但是,A、B级药品也不能保证就绝对安全,因为孕妇存在个体差异。而且由于受基础和临床研究条件限制,还有很多药品尚未分级。
避孕药对胎儿有什么影响
1.药物安全分级别。并不是吃过药就必须流掉胎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孕妇用药分级制度,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类,是目前最明确、科学、合理的分级制度。A类安全性最高,而X类最低。
以抗菌药物为例,怀孕后抗感染推荐使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其安全级别都是B类,而大环内酯类抗菌素属于“慎用”,磺胺类、四环素类和喹诺酮类属于“禁用”。念珠菌感染在孕期常见,这时应选用克霉唑和制霉菌素(B类),咪康唑和伊曲康唑都属慎用。对于抗病毒药物,孕妇禁用利巴韦林。
2.糖尿病孕妇提前换胰岛素。女性在怀孕前后应找内分泌科医生调药,不再用口服降糖药物,因为这类药可致新生儿低血糖,而可以改为注射胰岛素。高血压女性,在孕前一段时间应禁用卡托普利,在必要时可用尼莫地平。
3.服紧急避孕药后仍怀孕要酌情分析。服用毓婷失败则可继续妊娠;服用米非司酮则应终止妊娠。长期服用常规避孕药,应在停药6个月后怀孕,口服常规避孕药失败而怀孕,应终止妊娠。
4.服减肥药怀孕了怎么办?从保证胎儿的营养健康角度来说,怀孕期间不能服用,育龄女性也不应服用。药物对孕妇分为禁用、慎用和可用三大类,明确禁用的有抗癌药、免疫抑制剂、四环素、氯霉素等,如果服用这些药物期间怀孕,应终止妊娠。
5.放射线危害胎儿,核磁共振较安全。放射线对胎儿发育有一定影响,孕妇不慎接受X光透视和CT检查后,建议终止妊娠,核磁共振一般没影响。
孕妇肝功能偏高吃什么
1、由于怀孕期间孕妇的内分泌变化和肝脏负担的加重,即使不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也有可能出现肝功轻度异常。
2、因此,对于乙肝携带者来说,怀孕期间出现肝功异常,首先应该查找原因;如果存在乙肝以外的其它肝病,应积极治疗。
3、如果的确没有其他病因,可以根据转氨酶(ALT)的高低、肝病严重程度进行不同处理:1.ALT<80U/L而且没有任何症状时,可以暂不治疗,继续动态观察。或应用对胎儿无影响的保肝药物。
4、ALT≥80U/L,病毒复制活跃的应开始使用对胎儿发育较为安全的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优先推荐使用替诺福韦酯,也可以使用替比夫定、拉米夫定。但后两者耐药变异风险较高,在生完孩子以后应该换为恩替卡韦。
5、如果已经出现黄疸且呈上升趋势,应警惕重症肝炎的发生,建议尽早使用抗病毒药物。对于已经确诊重型肝炎的孕妇应尽早终止妊娠,并到经验丰富的肝病专科住院治疗。
6、孕妇,药品可不敢随便吃,你如果查出肝功能有不正常且需要调理的,医生会帮你开药,可千万不敢吃百度出来的药哦,万一影响了宝宝的健康,可没地找那后悔药去。
怀孕第一个月吃药会怎么样
受精后3到8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到20周进行产前诊断,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另外,可查阅由FDA最新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级),供临床选择孕期安全用药参考。A、B级药物,对胎儿无危害或无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C、D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需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X级,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无益,此类为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
不过孕妇吃药是否对胎儿有影响要根据所用药物的种类及剂量有关。如果想保留胎儿,这种情况孕妇要定期做好孕期的检查,包括唐氏筛查、四维彩超产前排畸、羊水穿刺及脐血分析,这些检查能够让医生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而在孕前或怀孕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故不必作人工流产。
孕妇感冒了哪些药可以吃
选择感冒药时,要注意看成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药物成分对胎儿的危害程度,将药物分为A、B、C、D、X五类。
一般,孕妇用药应选用A级或B级药物,尽量避免选用C级或D级的药物,禁用X级的药物。
孕妇在感冒期间,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一些安全性高的中成药,但仍然要注意:
1.孕期禁用活血化瘀、苦寒清热、凉血解毒等功效的药物,如含牛黄、石膏、红花成分等。 2.有些中成药中添加西药,比如维C银翘片中含有氯苯那敏。孕妇应慎用。
感冒药多为复方制剂,即同个药含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建议尽量只选一个感冒药,避免重复用药或超量用药。特别是孕前3个月,用药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孕期那些药千万不能用
1妊娠期的用药原则
(1)妊娠期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药品。
(2)根据孕周大小即胎儿所需发育时期考虑用药,如怀孕3个月以内是胎儿器官发育重要时期,用药要特别慎重,可以推迟治疗的尽量推迟到这时期以后。
(3)根据药物可能对胎儿影响程度不同,从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起用,如妊娠合并甲亢,选用先后程序可为:镇静剂(安定)、β受体阻滞剂(可替洛贝)、抗甲状腺代谢药(丙硫氧嘧啶)。
(4)新药和老药同时有效时,能用效果肯定的老药,就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
(5)孕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该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类药物。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孕期用药完全性分为5级。A级药物对孕妇完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如适量维生素A、B1、B2、C、D、E等;B级药物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C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证实,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方能应用;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
(6)为防止药物诱发胎儿畸形,在妊娠前3个月,不宜用C、D类药物(动物C和人体D有危害的证据)。
(7)孕妇在抢救等特殊情况下使用C、D类药时,应给予真实、确切的说明。如血清制品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给予葡萄糖酸钙(A类)、扑尔敏(B类)无效时,只好使用氟丙嗪(C类)、地塞米松(D类)等药物,这样才能有效控制病情。
孕妇服用超量维A也致畸
为了孕育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不少准妈妈把维生素、钙、叶酸等当成每天例行的“营养补充剂”。也有不少准妈妈了解到,怀孕期间一旦患病需要用药,应该选择“属于基本安全药物的A、B级药物”。然而,专家提醒,这当中存在一定的“陷阱”,不能忽视。
专家指出,临床上,维生素、营养素以及一些可以在药店轻易获得的非处方药,虽然被归为“安全级别”,但这种划分并非一成不变。比如一些药物的剂量“超常”使用,就可从安全变为“危险等级”。又如,同一种药物不同的剂型和给药方法,以及在不同的孕期使用,都让它的安全分级有所不同。此外,食补与药补同时进行,可能出现“叠加”效应而产生危害。
●药物致畸特别容易发生在妊娠的第3~12周
●准妈妈不要随意进食营养品、保健品,以免造成实际上的药物滥服,建议用药前咨询专科医生,保障用药安全
妊娠第3~12周是致畸“最敏感时期”
孕妇用药时的孕周与药物引起的损害程度密切相关。药物致畸特别容易发生在妊娠的第3~12周,12周以后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增加,但某些药物,例如乙醇,对胎儿的危害特别是神经系统,是贯穿妊娠整个阶段的。
1.妊娠2周内:药物对胚胎表现出来的影响是“全”或“无”的概念:“全”指的是胚胎早期死亡而导致流产,“无”指的是胚胎没有出现异常,继续发育。所以,这个时期根据药物的性质可建议继续妊娠。
2.妊娠的第3~12周:被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若孕妇在这个时期应用药物,其毒性能够干扰胚胎、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随着妊娠进展,就可能使某一部位的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
3.妊娠13周后:由于胎儿绝大多数器官已经形成,药物致畸的敏感性明显减弱,但是生殖系统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神经系统因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因此,孕妇在妊娠中、晚期和产妇在分娩期用药,也应持谨慎态度。
孕产妇用药分5个级别
目前,国内的药物选择主要参考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颁布的药物分类进行选用。根据药物对人类的不同致畸情况,将药物分为A、B、C、D、X 五个等级标准:
A级:安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例如青霉素钠、适量维生素等;
B级: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例如青霉素、大多数的头孢菌素、阿奇霉素、扑尔敏等;
C级: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有危害,但未在人类研究证实。例如硫酸庆大霉素、甲硝唑等;
D级: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考虑应用,例如硫酸链霉素,会使胎儿脑神经受损、听力减退;
X级: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例如抗病毒药:利巴韦林、抗肿瘤药等。
假如孕产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应在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下,尽量避免多个药物处方,尽可能选择A、B类药。
A、B级药物并非绝不致畸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等级,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另外,同一个药物不同的剂型和给药方法,以及在不同的孕期使用都让它的安全分级有所不同。”
1.维生素A对视力、生长以及胎儿的生长发育都是必需的,因此适宜剂量的维生素A属于A级药物。但若每天摄入2万国际单位(IU)(约6毫克)即可致畸,使它成为X级药物。
2.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美辛(消炎痛)、双氯芬酸(扶他林)、布洛芬均属B类药。但要注意的是,在妊娠32周后,服用吲哚美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以致胎儿死亡,此时是D类药物。
3.庆大霉素,通过眼部、耳部以及局部或皮肤外用给药时属于C级药物,但通过肠道外给药则属于D级药物。
4.抗炎抗过敏的地塞米松,在妊娠早期通过口服或肠道外给药属于D级药物,而其他时期通过这两种方法或眼部给药,则为C级药物。
专家提醒:
补充营养素,小心“叠加”过量
在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可针对性的补充多种维生素,不仅可预防神经管畸形或其他出生缺陷,还对维持胎儿健康、促进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但摄取的量不宜过大。一般每日摄取量以美国的推荐剂量为参考:钙250mg,维生素A小于或等于4000IU,维生素D小于等于500ug,维生素E15mg,叶酸400ug。张琳提醒:“这里的每日摄取量是指包括了日常饮食摄入在内的每日总量。也就是说,一个孕妇如果在加强自己的饮食、喝着配方妈妈奶粉的基础上,再补充多种维生素就很有可能造成营养素超量的问题。”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多种复合维生素如爱乐维、金施尔康等各自所含有营养素的量是不同的,仔细阅读说明书也可以发现其功能主治并不一样。而市场上的叶酸片还有两个规格,一个是孕妇推荐剂量的0.4mg,一个是用于治疗贫血的5mg。所以准妈妈不要随意买一些营养品、保健品来吃,以免造成实际上的药物滥服,建议听从医生的专业指导。
抗生素头孢拉定被令要慎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第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作为医院临床一线用药的头孢拉定被点名,要求医生慎重使用。其中是何原因,昨天记者采访了有关医学专家。
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通报中指出:“头孢拉定,又称先锋六号、头孢菌素ⅵ、先锋霉素ⅵ等,为第一代头孢菌素,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此次头孢拉定被点名慎重使用,儿科医生首当其冲。昨天下午,南京市儿童医院的一位医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头孢拉定在临床中是普遍使用的一线抗生素药品,药品不良反应非常少,他们在临床中遇到的血尿病例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任何有关停用头孢拉定或者慎重使用的通知。
南京鼓楼医院副院长胡娅莉教授则表示,美国fda“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将所有药品分为abcdx五大类,其中a类最安全但没有抗生素,而头孢拉定是b类用药,相对比较安全。此外头孢拉定作为窄谱抗生素,造成的耐药性低,一直是临床医生的常用药,此前从未听说过使用头孢拉定可导致血尿。胡娅莉教授指出,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只是提醒医生慎重使用,并没有禁止使用,患者没有必要恐慌;即使停用头孢拉定对患者和临床医疗也没有影响,因为同类抗生素有很多种,随时都可以找出替代用药。
怀孕初期吃了感冒药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另外,可查阅由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全球药物审查最严格的机构之一)最新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级),供临床选择孕期安全用药参考。
A、B级药物,对胎儿无危害或无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D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需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X级,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无益,此类为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妊娠合理用药原则
(1)妊娠期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药品。
(2)根据孕周大小即胎儿所需发育时期考虑用药,如怀孕3个月以内是胎儿器官发育重要时期,用药要特别慎重,可以推迟治疗的尽量推迟到这时期以后。
(3)根据药物可能对胎儿影响程度不同,从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起用,如妊娠合并甲亢,选用先后程序可为:镇静剂(安定)、β受体阻滞剂(可替洛贝)、抗甲状腺代谢药(丙硫氧嘧啶)。
(4)新药和老药同时有效时,能用效果肯定的老药,就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
(5)孕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该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类药物。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孕期用药完全性分为5级。
A级药物对孕妇完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如适量维生素A、B1、B2、C、D、E等;B级药物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C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证实,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方能应用;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
(6)为防止药物诱发胎儿畸形,在妊娠前3个月,不宜用C、D类药物(动物C和人体D有危害的证据)。
(7)孕妇在抢救等特殊情况下使用C、D类药时,应给予真实、确切的说明。如血清制品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给予葡萄糖酸钙(A类)、扑尔敏(B类)无效时,只好使用氟丙嗪(C类)、地塞米松(D类)等药物,这样才能有效控制病情。
(8)如遇妊娠合并癫痫,鉴于如孕期癫痫频繁发作,本身对母婴损害很大,所以为控制癫痫发作治疗用药(D类),使用药物剂量要调节至控制病情发作的最小剂量。孕期患者接受氨基糖苷类(D类)、万古霉素、氯霉素、磺胺药、氟胞嘧啶(C类)治疗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女人特殊时期用药有什么准则
月经期治盆腔炎的好时机
月经伴随多数女人的大半辈子,在每月一次、每次四五天的经期里,下列几类药最好不用。
激素类药物。 激素类药物会扰乱内分泌,引起月经周期、行经时间及经血量异常。这种副作用不仅会发生在行经期间,还可能波及其他时段。如因特殊原因不得不用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抗凝药或止血药。阿司匹林等抗血小板药和抗凝药可能使月经量增多。
泻药。经期便秘一般发生在月经前7-14天,前2-3天加重,如果在月经期吃泻药,虽然能解“燃眉之急”,但会带来或加重腹胀、腹痛、腰痛等问题。
女性在月经期身体很敏感,有很多药不能用,但此时子宫内血液充盈,如能全身用药,是治疗慢性盆腔炎和月经不调的好时机。如在月经前4-5天开始服用芩连四物汤,连续10天,保持2-3个月经周期,可以养血、调经。
妊娠期:选药先看安全分级
在孕期用药方面,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制订的药物分级制度,该标准根据对胎儿的伤害程度,将药品分为五类。
A类:对孕妇、胎儿都安全。多为维生素及矿物质类药,如B族维生素、钙片等。应按说明书,适量服用。
B类: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的危险证据不足或不能证实。如胃复安、青霉素以及多数头孢类药物等。
C类:仅动物实验显示,会造成胎儿畸形或死亡,但无孕妇的研究数据。如阿司匹林、扑尔敏、地塞米松等,使用时须谨慎考虑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D类:仅在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或患有严重疾病非用不可时才可使用。包括四环素、一些孕激素及抗 癫痫 药等。
X类:明确规定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如氯霉素、米非司酮等。
如果西药药品包装盒或说明书,如注有孕妇禁用或忌用的,千万不要用。若必须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选择对症的B类和C类药,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药品分类原则
按照四分开原则就可以了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存放 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药品应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
一、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二、处方药(Rx)与非处方药(OTC)分开;三、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四、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五、拆零药品要集中存放;六、危险品不能陈列;七、药品包装相近的或不同批号的要分开;八、特殊药品要单独存放。
孕妇用药注意事项
从怀孕到分娩整个漫长的过程,孕妈妈们都小心谨慎,并且还会担心生病。但是如果生病了还是要听从医嘱尽快治疗。下面介绍几个重要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以及药物危险性分级的详述。
孕中晚期: 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 孕妇最后1 周用药应特别注意,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
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药物危险性分级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全球药物审查最严格的机构之一)最新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级),供临床选择孕期安全用药参考。
A、B 级药物:对胎儿无危害或无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D 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需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X 级: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无益,此类为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 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以上这些都是孕妇用药注意事项,不同的时期孕妇都对不同的药物有较强的敏感性,当然,孕妇得病时还是需要到正规的医院听取医生的意见。
孕妇用中药也得分等级吗
孕期女性身体情况特殊,用药应更加慎重。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将妊娠期间用药分成了A、B、C、D、X五个等级,其中A级最安全,X级孕妇禁用。
以往这种分级多针对西药,但随着近年来大家对中药安全性的关注,我们提倡孕妇用中成药也应当分等级处理。
目前,临床上可将对妊娠有影响的中药分为禁用、忌用和慎用三个等级。其中,剧毒药物或可能造成流产的药物属于“绝对禁止”的范围,如川乌、草乌以及含类似成分的云南白药等。
忌用比禁用的要求低,主要是指不良反应较为明确但发生的可能性较大,达到不宜使用程度的药物。这些药应尽量避免在孕期用,确实需要用时,应先进行临床评估,如含有大黄、三七、麻黄和细辛的人参再造丸以及含有牛黄、石膏、桔梗和冰片的牛黄解毒片等,在孕期用时应充分考虑利弊。
孕期慎用的药物主要是活血化淤、祛风、行气、清热解毒等功能的药物,如红花、活络膏等,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孕妇用药分级
目前我国对孕妇的用药借用了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制定的标准,按药物的不同危害分级如下:
A级药物:对孕妇安全,对胚胎、胎儿无害,如适量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等。
B级药物: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
C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中证实,孕妇用药需要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等。
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如硫酸链霉素(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受损、听力减退等)、盐酸四环素(使胎儿发生腭裂、无脑儿等)等要在万不得已时才使用。
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如甲氨蝶吟(可致胎儿唇裂、腭裂、无脑儿、脑积水、脑膜膨出等)、乙烯雌酚(可致阴道腺病、阴道透明细胞癌)等。
妊娠前3个月,以不用C、D、X级药物为好。出现仅仅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级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