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检查
三期梅毒检查
一、梅毒螺旋体检查
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在皮损处,用玻片刮取组织渗出液或淋巴结穿刺液,见有活动的梅毒螺旋体;
2.免疫荧光染色:在荧光显微镜下可见绿色的梅毒螺旋体。
二、梅毒血清试验
根据所用抗原不同,梅毒血清试验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心磷脂作抗原,测定血清中抗心磷脂抗体,亦称反应素。
1.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是VDRL抗原的改良,敏感性及特异性与VDRL相似,优点是肉眼即可读出结果;
2.不加热血清反应素玻片试验也是VDRL抗原的改良,敏感性及特异性与VDRL相似。
(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1.荧光梅毒螺旋抗体吸收试验:此法是较敏感和较特异的螺旋体试验;
2.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敏感性和特异性均高,操作简便,但对一期梅毒不如FTA-ABS试验敏感。
梅毒能治愈吗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梅毒是能够治好的,所以如果发现感染了梅毒的话,就一定要积极的治疗,不要拖延时间影响病情的恢复,另外再患病期间不能有性生活,这样就一定会传染给性伴侣的,如果梅毒治好了也需要做详细的检查确诊一下是否痊愈,才能再有正常的性生活。
患有梅毒病的人必做的项目检查
梅毒的检查项目主要有以下五种:
1、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
igm抗体是一种免疫球蛋白,用它来诊断梅毒具有敏感性高,能早期诊断,能判定胎儿是否感染梅毒螺旋体等优点。
2、分子生物学梅毒检查。
pcr技术广泛用于临床,所谓pcr即多聚酶链式反应,梅毒检查即从选择的材料扩增选择的螺旋体dna序列,从而使经选择的螺旋体dna拷贝数量增加,能够便于用特异性探针来进行检测,这样进行梅毒检查以提高诊断率。
3、梅毒血清学检测。
梅毒血清学检查包括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前者常用于临床筛选及判定治疗的效果,后者主要是用于判定试验,但是它不能判定治疗效果,一旦患有梅毒,这一试验将终身阳性。
4、脑脊液检查。
晚期梅毒患者,当出现神经症状,经过驱梅治疗无效,应作脑脊液检查。这一检查对神经梅毒的诊断、治疗及预后的判断均有帮助。
5、暗视野显微镜检。
暗视野,顾名思义即是显微镜下没有明亮的光线,它便于检查苍白的螺旋体。这是一种病原体检查,对早期梅毒的诊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暗视野显微镜检也是梅毒的检查项目中比较主要的一项。
梅毒能治愈吗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梅毒的检查项目有哪些
1、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
igm抗体是一种免疫球蛋白,用它来诊断梅毒具有敏感性高,能早期诊断,能判定胎儿是否感染梅毒螺旋体等优点。
2、分子生物学梅毒检查。
pcr技术广泛用于临床,所谓pcr即多聚酶链式反应,梅毒检查即从选择的材料扩增选择的螺旋体dna序列,从而使经选择的螺旋体dna拷贝数量增加,能够便于用特异性探针来进行检测,这样进行梅毒检查以提高诊断率。
3、梅毒血清学检测。
梅毒血清学检查包括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前者常用于临床筛选及判定治疗的效果,后者主要是用于判定试验,但是它不能判定治疗效果,一旦患有梅毒,这一试验将终身阳性。
4、脑脊液检查。
晚期梅毒患者,当出现神经症状,经过驱梅治疗无效,应作脑脊液检查。这一检查对神经梅毒的诊断、治疗及预后的判断均有帮助。
5、暗视野显微镜检。
暗视野,顾名思义即是显微镜下没有明亮的光线,它便于检查苍白的螺旋体。这是一种病原体检查,对早期梅毒的诊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暗视野显微镜检也是梅毒的检查项目中比较主要的一项。
三期梅毒是怎么回事
三期梅毒一般发生于感染后4~5年,开始 出现皮肤黏膜晚期肉芽肿样损害,约10~20年 可侵犯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危害甚大。三期梅毒梅毒血清阳性率降低,甚至转 阴。三期梅毒传染性较小。由于病程较长,三期 梅毒的预后也较差。所以梅毒要早治,要彻底根 治,就要首先预防梅毒螺旋体潜伏于体内,进而 出现晚期梅毒。为什么会出现晚期梅毒呢?主要 是由于梅毒螺旋体在人体内长期不能清除,人体 出现慢性增殖性炎症反应;也可由于人体无力驱 梅毒于外,梅毒螺旋体进一步侵犯人体重要的组 织和器官。中医认为是由于霉疮毒气伤及人体正 气及肝肾之阴,正不胜邪所致。
二期梅毒检查
体格检查
应作各系统的全面检查感染期短的病人应注意检查皮肤、黏膜、阴部肛门、口腔等处。感染期较长的病人应注意检查心脏神经系统、皮肤、黏膜等部位。
实验室检查
(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在皮损处用玻片刮取组织渗出液或淋巴结穿刺液,见有活动的梅毒螺旋体。
(2)活体组织检查梅毒螺旋体如用银染色法法或或荧光抗体染色,可查见梅毒螺旋体,呈黑褐色有螺旋结构,位于真皮毛细血管周围。
(3)不加热血清反应素玻片试验也是VDRL抗原的改良敏感性及特异性与VDRL相似。
梅毒初期症状图片
一期梅毒的症状图片:
一期梅毒的症状最典型的为硬下疳。开始在螺旋体侵入部位出现一红色小丘疹或硬结,以后表现为糜烂,形成浅在性溃疡,性质坚硬,不痛,呈圆形或椭圆形,境界清楚,边缘整齐,呈堤状隆起,周围绕有暗红色浸润,有特征软骨样硬度,基底平坦,无脓液,表面附有类纤维蛋白薄膜,不易除去,如稍挤捏,可有少量浆液性渗出物,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为重要的传染源。硬下疳大多单发,亦可见有2-3个者。以下为典型的硬下疳图片。
二期梅毒的症状图片:
二期梅毒的主要症状包括三个方面:感冒症状、梅毒疹和全身淋巴结肿大。患梅毒疹时由于无明显痛苦,常易被患者忽略。临床上如见到分布广泛、对称,而自觉症状轻微的皮疹时,就要详细询问病史,以免漏诊。以下是二期梅毒疹的典型图片:
三期梅毒的症状图片:
三期梅毒又称为晚期梅毒,多由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发展而来。三期梅毒的症状除皮肤粘膜损害引起的梅毒性结节、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等症状外,还可侵犯神经系统、心血管以及各内脏、骨骼等,导致晚期心血管梅毒、骨梅毒、内脏梅毒、眼梅毒,以及麻痹性痴呆、脑膜血管梅毒、脊髓痨等神经系统梅毒病。病情严重者可以危及生命。以下是三期梅毒的典型图片:
温馨提醒:以上是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的症状及图片的介绍,希望您对梅毒的认识有所提高。患了梅毒不要有太多的心里负担,要保持良好的心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才是梅毒治疗的关键。
梅毒会引起外阴瘙痒吗
1、梅毒会引起外阴瘙痒吗
梅毒是会引起外阴瘙痒的。看是不是梅毒,需要相关得检查,首先是验血,看看是不是阳性,如果是阳性就证明患有梅毒。那么患梅毒也会外阴瘙痒吗?
阴部瘙痒是多种原因引起,病因有很多种,比如滴虫性阴道炎、真菌阴道炎。阴道炎所排出的大量异常的白带刺激外阴部引起的瘙痒;建议到正规医院进行分泌物的病原检查,明确诊断后对症治疗,患梅毒也会外阴瘙痒,所以梅要注意霉毒和阴道炎的区别,才能对症用药,对症治疗。
梅毒会引起外阴瘙痒吗
梅毒是螺旋体感染,是性传播疾病引起的。而阴道炎,是念珠菌感染引起的阴道炎症,是妇科的常见病。
2、梅毒有什么症状
2.1、一期梅毒
标志性临床特征是硬下疳。好发部位为阴茎、龟头、冠状沟、包皮、尿道口;大小阴唇、阴蒂、宫颈;肛门、肛管等。也可见于唇、舌、乳房等处。
2.2、二期梅毒
以二期梅毒疹为特征,有全身症状,一般在硬下疳消退后相隔一段无症状期再发生。TP随血液循环播散,引发多部位损害和多样病灶。侵犯皮肤、黏膜、骨骼、内脏、心血管、神经系统。梅毒进入二期时,梅毒血清学试验几乎100%阳性。全身症状发生在皮疹出现前,发热、头痛、骨关节酸痛、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
2.3、三期梅毒
梅毒患者都有哪些症状表现:1/3的未经治疗的显性TP感染发生三期梅毒。其中,15%为良性晚期梅毒,15%~20%为严重的晚期梅毒。
三期梅毒
发生时间一般在发病后2年,但也可更长时间达3-5年者。好发于40-50岁之间。主要是由于未经抗梅毒治疗或治疗时间不足,用药量不够。
三期梅毒的特征如下:①发生时间晚(感染后2-15年),病程长,如不治疗,可长达10-20-30年,甚至终生;②症状复杂,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包括皮肤、粘膜、骨、关节以及各内脏,较易侵犯神经系统,易与其它疾病混淆,诊断困难;③体内及皮损中梅毒螺旋体少,传染力弱,但破坏组织力强,常造成组织缺损,器官破坏,可致残废,甚至危及生命;④抗梅治疗虽有疗效,但对已破坏的组织器官则无法修复。⑤梅毒血清反应不稳定,阴性率可达30%以上,脑脊液常有改变。
三期梅毒皮肤粘膜损害占晚期良性梅毒发生率的28.4%,多数在感染后3-10年内发生。临床上可分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皮肤损害有如下特点;①数目少,孤立或簇集而非对称,常发生于易受外伤部位;②全身症状轻微,皮损缺乏自觉症如侵犯骨膜及骨则感疼痛,以夜间为甚;③有树胶肿性浸润硬结,破溃后形成的溃疡其底仍有硬固性浸润,消退甚慢,常达数月以上;④溃疡具有特异的肾形或马蹄形;⑤溃疡可中心治愈,而边缘常继续扩延;⑥损害表面梅毒螺旋体少,暗视野镜检难以查见,但接种可呈阳性;⑦破坏组织力大,愈合可形成瘢痕。
梅毒血清试验什么时候做
显性梅毒通过病史、体征即可诊断;潜伏期梅毒只有通过化验检查才能确诊。而潜伏期梅毒是导致妊娠梅毒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育龄妇女在计划怀孕前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发现自己感染了梅毒,应暂缓怀孕,先进行系统治疗。同时,应对配偶进行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怀孕时间。
若孕妇在孕前未作梅毒血清检查,或检测的时间已经超过三个月,一般要求在孕早期到医院做梅毒血清检查,如有条件的话最好在孕晚期再查一次。如果梅毒检测阳性即应作抗梅毒治疗。对妊娠20周后发生死胎的孕妇,均需作梅毒检查。
患梅毒后妊娠的孕妇需要在孕期进行检查,如早期妊娠感染梅毒需要根据情况给予治疗,减少梅毒病原体对于胎儿的伤害。
关于二期梅毒的危害是什么
一期梅毒感染部位的溃疡或硬下疳;二期梅毒的皮肤粘膜损害及淋巴结肿大;三期梅毒的心脏、神经、胃、眼、耳受累及树胶肿损害等,梅毒还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引起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危害极大。
二期梅毒都有什么危害呢?二期梅毒会引起口腔、咽喉、生殖器等部位的粘膜损害,外观似口腔念珠菌引起的鹅口疮,为稍隆起的卵圆形损害,上覆灰白色膜,周围有红晕,揭去白膜后基底发红,不出血。在发疹期间还会伴有全身浅表淋巴结的无痛性肿大。
二期梅毒会引起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炎、脉络膜炎等多种眼疾病。常发生骨膜炎和关节炎。疼痛在晚间休息时加重,白天活动时则减轻。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可以出现无症状的神经梅毒,检查脑脊液时有异常变化;极少数人有脑膜炎症状、颅神经麻痹等。
二期梅毒患者的皮疹即使不经治疗,也能在数周或2~3个月消退。约1/4的病人症状消退后可再复发,为二期复发梅毒,一般在感染后1~2年内发生,多发于免疫力低下的病人或治疗用药剂量不足的病人。
二期梅毒粘膜损害可单发,亦可与其他梅毒疹并发。在单独发生时易被忽略。吸烟、酗酒及经常摄取过热及刺激性食物者以及牙齿卫生差者易于发生或复发。
二期期梅毒秃发局部存在梅毒螺旋体。而且梅毒螺旋体的部位与细胞浸润部位基本一致,所以认为梅毒性秃发可能与梅毒螺旋体的侵入部位有关。梅毒螺旋体不侵入毛乳头而侵犯毛囊的较上部,所以梅毒性秃发中以不完全秃发斑片为主。但是梅毒性脱发不是永久性脱发,如及时进行治疗,头发可以在6~8周内再生,甚至不治疗也可以再生。
一般早发梅毒疹病程短,易治愈,预后较好,而复发梅毒疹病程较长,疗效及预后均不如早发梅毒。
梅毒能治好吗
孕妇梅毒的治疗事项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
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梅毒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梅毒试验以及FTAABS或TPHA试验,其中的任何一种结果为阳性都需要选用淋梅清等药物继续进行驱梅治疗。
如果梅毒孕妇在妊娠3个月检查结果依然为阴性,则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完全治疗梅毒了。
2、健康孕妇妊娠期感染梅毒的治疗事项
健康的孕妇如果在妊娠期内感染梅毒,这时的血清检查结果可能是阴性的,在妊娠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
凡确诊为梅毒者,治疗前最好做定量试验。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2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当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因此,梅毒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一般在两年的时间。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抗梅治疗是有效的。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梅毒患者在抗梅治疗后,其血清反应一般有3种变化的可能
(1)血清阴转。
(2)血清滴度降低不阴转,或血清抵抗。
(3)血清反应表明复发。
各期梅毒接受不同药物的治疗,血清反应阴转率可有差别。早期梅毒接受任何抗梅药物治疗,血清阴转率皆高,通常在1年内可达70%~95%,个别报告可达100%。当早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6个月,或晚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12个月,血清反应仍然维持阳性,在临床上称之为血清抵抗或血清固定,发生原因可能与体内仍有潜在的活动性病变、患者免疫力持久、对抗梅治疗剂量不足或有耐药等因素有关。三期梅毒的实质性神经梅毒(如脊髓痨、麻痹性痴呆)即使经长期正规的抗梅治疗,仍然有50%~80%的病人会发生血清抵抗。早诊断、早治疗、足疗程是避免发生血清抵抗的最佳手段。
如果梅毒患者接受了不足量的抗梅治疗后,血清反应可以在暂时阴转后不久又转为阳性,或者滴度升高4倍(如由1:2升至1:8),此即谓“血清复发”,由此可见,抗梅治疗的正规足量与否与血清复发存在着密切关系。
梅毒在临床上分几期
梅毒在临床上分为3期,即一期梅毒、二期 梅毒、三期梅毒。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又称早期 梅毒,三期梅毒是晚期梅毒。一期梅毒是梅毒螺 旋体侵犯局部,引起的局部炎性反应,此时治疗 效果最佳。二期梅毒是梅毒螺旋体通过皮肤、黏 膜及淋巴进入血液,在血液中繁殖,发于皮肤的 较严重梅毒,此时治疗也可达到痊愈。三期梅毒是晚期梅毒,由于梅毒螺旋体侵犯血管、神经、 骨骼、关节,引起十分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梅毒能治愈吗
梅毒是通过性传播的,所以在性生活方面就一定要注意卫生,最主要的就是不要随意的与人发生性关系,尤其是有些不自爱的人,有多个性伴侣,就很容易感染梅毒等性病,这样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危害,更有可能会对以后的胎儿引起更大的影响,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有关梅毒的相关内容。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