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健康

如何防止妊娠中毒

如何防止妊娠中毒

1、为了减少和减轻妊娠中毒症的发生,做好孕期保健成其重要。

2、孕女要学习掌握妊娠、分娩和产褥的一般常识,解除对妊娠和分娩不必要的思想顾虑,心情愉快,思想放松。注意科学营养,保持营养素平衡,满足各阶段婴儿生长需要的热量,选择富营养、易消化、多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保证有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3、做好产前检查:妊娠早期应测血压,检查尿蛋白和体重。自妊娠5个月开始按期进行产前检查,密切注意血压、水肿及体重改变,检查尿蛋白,以便早期发现妊娠中毒症并早期治疗,防止病情发展。

4、注意既往病史:初产妇、双胎、羊水过多、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或糖尿病患者,因容易并发妊娠中毒症,更应注意。

5、及时纠正异常情况:如发现贫血,应及时采用补铁等治疗;下肢出现浮肿,要增加卧床休息时间,血压偏高时要按时服药。

孕期游泳的好处

1、孕妇在水中体位的变化,有利于纠正胎位,促进顺产。

2、增加肺活量,并让产妇分娩时能长时间憋气用力,缩短产程。

3、经常游泳,可逐渐消耗体内过剩热量,从而防止妊娠中毒症。

4、可改善情绪,减轻妊娠反应,减少孕期头痛,对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也有良好的影响。

5、可减少胎儿对直肠的压迫,并促使骨盆内血液回流,消除瘀血现象,有利于防止便秘、下肢浮肿和静脉曲张。

6、游泳时,全身肌肉都参加了活动;再加上水对皮肤血管的"按摩",可促使血液循环旺盛,既增强孕妇体质,又有利于胎儿发育。

哪些情况下需要引产

1、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其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这种情况下应当及早进行引产手术,终止妊娠。

2、宫内死胎。如果孕妇感到胎动消失,且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此时应及时引产以排出死胎,以保孕妇的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孕妇。重度妊娠中毒症常发生在妊娠中后期,患有此症的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晕头痛、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症状,如经过治疗后病情仍无好转,继续妊娠时可发生抽搐或胎盘与子宫壁提早剥离,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甚至胎死宫内等危险。因此,患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应尽早引产。

4、胎儿畸形或无法生存者。当医生以超声波等方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这种情况也要及时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当孕妇出现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到孕妇的胃部,甚至使心脏移位,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生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出现上述恶性症状,应尽快引产,终止妊娠。

6、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如继续妊娠时可对自身和胎儿都不利,应考虑引产,结束妊娠。

妊娠中毒怎么办

1.有的孕妇没有按时做产检,不知道自己是否患有这种疾病,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轻则产后遗留肾脏疾病,重则导致胎儿和母体死亡。因此,孕妇首先一定要重视产检。

2.孕妇如果妊娠中毒了,只要及时治疗,危险的发生率还是很低的,大多孕妇可以安全地生下健康活泼的宝宝,而且生产后不会留下肾脏方面的后遗症。

3.轻度妊娠中毒症患者可以在家治疗也可以去医院治疗,但是重度妊娠中毒症患者必须住院治疗。不论症状轻重,孕妇每天要保证十个小时以上的睡眠,并使用左侧卧位。对于精神紧张,睡不着觉的孕妇,可以适当使用镇静剂,使用减压方面的药物。

4.如果是重度妊娠中毒症状,孕妇就需要使用利尿剂或者降压剂,更严重者需要两者同时使用。不过在使用药物时,一定要谨遵医嘱,服用的药量要准确无误,此外平时最好还要控制食用盐的摄入量。

5.如果已经采取了应对措施,症状还是没有得到控制,或者胎儿发育出现异常,那么,不用等到宝宝满十个月,可以提前生产,但是,要在医生的建议下选择正确的生产方式。

6.其实,我们都知道治疗妊娠中毒症最有效的方法是停止妊娠,但是,很多孕妇不会愿意,所以,孕妇及家人平时要多多关注孕妇的身体状况,尽量生个健康活泼的宝宝,别影响产妇日后的身体健康。

引产的伤害有多大呢

大月份引产有何危害

据了解,孕12周以内的人工终止妊娠称为人工流产,在这一阶段终止妊娠对孕妇身体伤害相对较小;孕13周~28周期间人工终止妊娠称为中期引产,这时胎儿已逐渐成型,手术风险相对较大,若处理不得当,可能引发产后出血、产道损伤、羊水栓塞、继发感染、继发不孕等并发症;孕28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称为大月份引产,此时的手术更为复杂,风险更大,对子宫的伤害也更大,孕妇在术后需要进行3个月~4个月的恢复休息。且在怀孕7个月后进行引产相当于一次分娩过程,在医疗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婴儿的存活率可以达到30%甚至更高。

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国家人口计生委“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禁止28周以上的引产和28周以下选择性别的引产。若出于医学需要,医生可以建议孕妇终止妊娠,但需要先和相关科室医生会诊确定,进而和孕妇家属进行沟通。孕妇是否终止妊娠必须出于自愿。

孕妇出现以下情形应考虑引产

1、羊水过多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

2、重度妊娠中毒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3、宫内死胎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4、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5、慢性肾炎

患有肾炎的孕妇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6、胎儿畸形,无法生存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备孕前需要治疗哪些疾病

1、贫血 严重贫血,不仅使孕妇妊娠痛苦,而且影响胎儿的发育,不利于产后恢复。如有贫血疾病,要在食物中充分摄取铁和蛋白质,贫血得到治疗后,可以妊娠。

2、结核病 结核病直接传染给胎儿,所以在怀孕之前必须治愈。

3、心脏病 心脏功能不正常会造成血运障碍,引起胎盘血管异常,导致流产、早产,产妇的身体和生命都会受到威胁,所以怀孕前一定要医治并听取医生的建议。

4、肾脏疾病 肾脏病患者一旦妊娠,难免会得妊娠中毒症,而且随着妊娠的继续病情加重,引起流产、早产,有的必须终止妊娠。根据肾脏病的程度和症状,请教医生是否可以妊娠。

5、高血压 高血压患者易患妊娠中毒症,而且会成为重症。对自己血压值不太清楚的人,如有剧烈头痛、肩膀酸痛、失眠、眩晕和浮肿等症状就要去医院检查。

6、肝脏疾病 妊娠后,肝脏负担增加,如有肝脏疾病,回师肝脏病情恶化,如病情严重就要终止妊娠,如病情不严重,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继续妊娠。

妊娠合并肝炎怎么办 产科处理

妊娠早期:妊娠早期急性轻症,应积极治疗,可继续妊娠,慢性活动性肝炎,适当治疗好终止妊娠。

妊娠中、晚期:尽量避免终止妊娠,避免手术、药物对肝脏的损害,加强胎儿监护,防止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避免妊娠延期或过期。

分娩期:分娩期要缩短产程,防止产道损伤及胎盘残留。

孕妇游泳的好处

1、孕妇在水中体位的变化,有利于纠正胎位,促进顺产。

2、增加肺活量,并让产妇分娩时能长时间憋气用力,缩短产程。

3、经常游泳,可逐渐消耗体内过剩热量,从而防止妊娠中毒症。

4、可改善情绪,减轻妊娠反应,减少孕期头痛,对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也有良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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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对准妈妈的好处

1、沉重的妊娠子宫受到水浮力的支持,能够减轻支撑妊娠子宫的腰肌和背肌的负担,从而缓解或消除孕期常有的腰背痛症状。 2、可减少胎儿对直肠的压迫,并促使骨盆内血液回流,消除瘀血现象,有利于防止便秘、下肢浮肿和静脉曲张。 3、增加肺活量,并让产妇分娩时能长时间憋气用力,缩短产程。 4、经常游泳,可逐渐消耗体内过剩热量,从而防止妊娠中毒症。 5、孕妇在水中体位的变化,有利于纠正胎位,促进顺产。 6、游泳时,全身肌肉都参加了活动;再加上水对皮肤血管的“按摩”,可促使血液循环旺盛,既增强孕妇体质,又有利于胎儿发育。

引产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3、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

妊娠中毒的原因

目前,关于妊娠中毒症还没有什么明确的原因,但是有很多说法。 主要原因:胎盘形成不良和胎盘氧化应激 这一说法是大多数学者认同的,但是具体原理如何并不明确。 重要原因:子宫、胎盘缺血 大多初次妊娠、多胎妊娠、葡萄胎、羊水过多及肾脏疾病的女性会出现妊娠中毒的症状,因为胎儿过大会压迫她们的胎盘和子宫,使得胎盘和子宫供血不足。因此,对于此类问题的发生孕妇要重视,以防产生妊娠中毒症。 重要原因:怀孕年龄和有家族病史 如果女性怀孕的年龄过小或超过三十五岁受孕,本身又有高血压和高血糖家族疾病史的,或者怀多胞胎,怀孕期间过

妊娠中毒鉴别诊断

妊娠中毒症并发的肝脏损害与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在临床症状上极易混淆。妊娠中毒症所致肝损害的特点是: (1)有妊娠毒血症高血压、水肿、蛋白尿等体征为基础。 (2)肝实质损害主要表现在白蛋白明显降低、血氨升高及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但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絮状试验的变化不大,与临床病情轻重不成正比。 (3)甲肝、乙肝、戊肝抗体免疫球蛋白M等肝炎病毒的标记常为阴性。 (4)眼底检查可见小动脉痉挛。 (5)肝脏活检可见门静脉周围有局灶性出血及坏死,甚至有大片梗塞,肝包膜下出血、水肿,有广泛纤维蛋白沉着及血栓形成。

防治妊娠中毒症的措施和食疗方案

何谓“中毒”: 关于妊娠中毒症的发病原因,目前尚无公认的结论。一般认为,由于子宫胎盘缺血引起,如双胞胎、羊水过多和首次怀孕的女性子宫张力较大、妊娠合并慢性肾炎、高血压时血管硬化等,均可造成子宫胎盘供血不足而引起妊娠中毒症。 不可轻视的中毒症 妊娠中毒症也是孕期水肿的原因之一。孕妈妈下肢甚至全身浮肿,同时伴有各种各样的不适,如心悸、气短、四肢无力、尿少,甚至出现高血压、水肿及蛋白尿,严重时可出现抽搐与昏迷等。 根据孕妈妈症状的严重程度,临床分为轻度妊娠中毒症、中度妊娠中毒症、重度妊娠中毒症。 轻度妊娠中毒

妊娠中毒的症状

1.轻度妊娠中毒症 孕妇的血压相较于正常值略高,有轻微蛋白尿和水肿现象。 2.中度妊娠中毒症 如果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出现水肿、蛋白尿、高血压这三种中的两种的话,则孕妇属于中毒妊娠中毒症。 3.重度妊娠中毒症 孕妇不仅患有高血压、尿蛋白异常,出现水肿现象,且常伴有眼花、胸闷、疼痛及呕吐等症状,也是我们俗说的先兆子痫。要是在这个基础上再出现抽搐或者昏迷,那么就确定无疑了。如果孕妇出现子痫,会严重危害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因为它会导致肺水肿、急性肾功能不全、窒息、胎死宫内等等非常严重的并发症。

妊娠中毒是指什么

怀孕的时候有些孕妈咪孕期十分的稳定,有些孕妈咪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症状,例如出现浮肿现象,出现浮肿并不是十分严重的问题,治疗后好转问题便不大,但是如果浮肿迟迟不见好转,而且还伴有蛋白尿、高血压等症状,孕妈咪需要注意了,这可能是妊娠中毒妊娠中毒会出现浮肿,但是有些浮肿表面上看不出来,如果1周内体重增加1斤,这种浮肿可能是潜在浮肿,不管能不能看出,孕妈咪都不要掉以轻心,特别是出现高血压、蛋白尿,甚至出现昏迷、抽搐,极大可能得了妊娠中毒症。妊娠中毒根据严重程度分为轻度妊娠中毒、中毒妊娠中毒以及重度妊娠中毒。一

如何预防妊娠中毒

1.严格控制体重,保持营养平衡和足够的睡眠 一旦受孕,女性就要提前了解妊娠、分娩及产褥的相关知识,做到心中有数,对于这些不要过分担心,平时要保持愉快的心情。 饮食上要注意控制体重,怀孕不是意味着越胖越好。只要注意科学饮食,在营养上保持均衡就可以了。为了满足胎儿的发育需求,不同阶段准妈妈要选择不同的食物,但要是易于消化的、有营养的、富含维生素和蛋白质等孕妇所需的营养。此外,平时多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怀孕期间多补钙质和叶酸。 2.积极做好产检工作,进行家庭监护 定期产检利于了解宝宝的最新状态和优生优育,因此

什么是妊娠中毒

妊娠中毒是指女性妊娠满20周后出现蛋白尿、浮肿和高血压等症状,有时伴随现昏迷、抽搐等严重生理反应。妊娠中毒可根据孕妇出现症状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及重度,如果怀孕时出现中毒症状,准妈妈一定要及时就医,以防危害自己和宝宝的健康。

妊娠中毒后遗症

一般来讲,即使得了妊娠中毒症,分娩过后血压也就降下来,浮肿消失,蛋白尿也没有了。但是偶尔在分娩后还持续原状。再者,也有在妊娠期什么症状也没有,可是分娩后却出现妊娠中毒症的症状。 主要症状是浮肿、蛋白尿、高血压等,这些症状有时会单独出现。产后要进行周密的检查,出现症状时,要进行治疗。特别是从妊娠期就有症状的人更应注意。 关于饮食疗法和安静休养等方面的问题,要遵医嘱。放任自流的话,会留下后遗症,下次妊娠时,症状会加重,还可能患慢性肾炎。 有的产妇出院后总是必须干一些活,如照料婴儿和家务琐事等。有时自己不能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