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怎么办
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怎么办
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均正常,仅子宫收缩力过强、过频。若产道无阻力,宫口迅速开全,分娩在短时间内结束,总产程不足3小时,称急产。经产妇多见。
[对母儿影响]
1.对产妇的影响 宫缩过强过频,产程过快,可致初产妇宫颈、阴道以及会阴撕裂伤。接产时来不及消毒可致产褥感染。胎儿娩出后子宫肌纤维缩复不良,易发生胎盘滞留或产后出血。
2.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 宫缩过强、过频影响子宫胎盘血液循环,胎儿在宫内缺氧,易发生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甚至死亡。胎儿娩出过快,胎头在产道内受到的压力突然解除,可致新生儿颅内出血。接产时来不及消毒,新生儿易发生感染。若坠地可致骨折、外伤。
[处理]
有急产史的孕妇,在预产期前1-2周不应外出远走,以免发生意外,有条件应提前住院待产。临产后不应灌肠。提前做好接产及抢救新生儿窒息的准备。胎儿娩出时,勿使产妇向下屏气。若急产来不及消毒及新生儿坠地者,新生儿应肌注维生素Kl l0mg预防颅内出血,并尽早肌注精制破伤风抗毒素1500U。产后仔细检查宫颈,阴道、外阴,若有撕裂应及时缝合。若属未消毒的接产,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哪些因素导致子宫收缩乏力
产力包括子宫收缩力、腹壁肌和膈肌收缩力以及肛提肌收缩力,其中以子宫收缩力为主。在分娩过程中,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及极性不正常或强度、频率有改变,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多因产道或胎儿因素异常形成梗阻性难产,使胎儿通过产道阻力增加,导致继发性产力异常。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每类又发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
多由几个因素综合引起,常见的原因有:
1、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 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因而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导致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2、子宫因素 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等)、子宫壁过度膨胀(如双胎、巨大胎儿、羊水过多等)、经产妇(multipara)子宫肌纤维变性或子宫肌瘤等,均能引起子宫收缩乏力。
3、精神因素 初产妇(primipara)[尤其是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elderly primipara)],精神过度紧张使大脑皮层功能紊乱,睡眠少,临产后进食少以及过多地消耗体力,均可导致子宫收缩乏力。
4、内分泌失调 临产后,产妇体内雌激素、催产素、前列腺素、乙酰胆碱等分泌不足,孕激素下降缓慢,子宫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降低等,均可影响子宫肌兴奋阈,致使子宫收缩乏力。
5、药物影响 临产后不适当地使用大剂量镇静剂与镇痛剂,如吗啡、氯丙嗪、度冷丁、巴比妥等,可以使子宫收缩受到抑制。
什么是不协调宫缩
不协调宫缩可分为两种,不协调性宫缩乏力和不协调性宫缩过强。
(1)不协调性宫缩乏力是指宫缩的极性倒置,宫缩不是由双宫缩角对称的开始及传导,而兴奋点可能各自在某一处或多处呈不协调节律,宫底部宫缩不强而中段及下段强。宫缩间歇时子宫不完全放松,这样不能使宫颈口扩张和胎先露下降,而产生滞产、胎儿宫内窘迫,手术创伤的机会也增加,产妇可因为滞产引起局部组织压迫性坏死。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是指子宫某部分肌肉呈痉挛性、不协调收缩,形成环状狭窄,将胎儿身体的某部位卡紧,使胎儿不能下降,宫颈口也不能开大及缩小,使产程停滞,时间久了会产生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甚至死亡。
滞产子宫收缩过强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都正常,仅子宫收缩力过强、过频,10分钟内可有≥5次宫缩,宫腔内压>50mmHg。若产道无异常阻力(如梗阻等),宫颈口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全,并伴有胎先露下降,分娩在短时间内结束。如总产程不足3小时称为急产,以经产妇多见。
虽然急产并无分娩困难,但因宫缩过强、过频,产程过快,可致产妇、胎儿、新生儿多种不利影响和并发症,故临床必须重视,避免不良后果。
(2)不协调性宫缩过强 ①强直性子宫收缩(普遍性强直性子宫收缩) 子宫内口以上的肌层普遍处于强烈的痉挛性收缩状态称为强直性子宫收缩。其原因并不是子宫肌组织功能异常,而几乎全是子宫肌层以外的因素引起的,如缩宫素运用不当或对外源性缩宫素过于敏感,又如头盆不称致胎儿下降受阻有时可引起强直性子宫收缩,再如胎盘早剥之血液浸润子宫肌层也会引起强直性子宫收缩。临床上发生强直性子宫收缩时,子宫呈强直性痉挛性收缩,宫缩间歇期短或无间歇,产妇烦躁不安,持续性腹痛,拒按,宫壁强硬而胎位触不清,胎心听不清。有时子宫体部强烈收缩而下段被过度拉长变薄,可出现病理性缩复环等先兆子宫破裂征象,进一步发展可发生子宫破裂。②子宫痉挛性狭窄环 子宫壁某部肌肉呈痉挛性不协调性收缩,形成环状狭窄、持续不放松称为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多在子宫上下段交界处,也可在胎体某一狭窄部的相应宫壁部位,以在胎颈、胎腰处部位宫壁形成狭窄环多见,其原因往往与产妇精神紧张、过度疲劳以及不适当地运用宫缩剂或产科处理中动作粗暴(激惹子宫)有关。临床表现为产妇持续性腹痛,烦躁不安。
产后子宫收缩容易与哪些症状混淆
1、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乏力又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在临产一开始即表现出子宫收缩强度不够为原发性;而在产程进展到某一阶段出现子宫收缩乏力则为继发性。临床表现:临产后正常情况下,子宫收缩一般间隔2~5分钟,持续时间达40~50秒,子宫体较硬。而收缩乏力者间隔时间延长至6~7分钟或更长,持续时间缩短,不超过30秒,且收缩力减弱,触摸宫体硬度不够。
2、子宫收缩过强可分为协调性与不协调性两种。协调性:如无头盆不称,可加速产程进展于3小时内结束,造成急产。常发生软产道损伤、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不协调性:因产妇过度紧张或阴道检查过多,手法过重,或应用宫缩剂不当而导致子宫肌局部痉挛性收缩(也有普遍性强直性收缩)而在子宫上下段交界处或围绕胎体狭窄处(如颈部)出现狭窄环。此环宫缩时不上升,宫口不开大,胎头不下降出现梗阻。
宫缩乏力:(一)腹部检查:子宫收缩时指压仍感觉强度弱、肌肉软。(二)肛诊或阴道检查:在一定时限内宫颈口不扩张或先露不下降。宫缩过强:进行常规妇产科检查。阴道检查可触及较硬而元弹件的狭窄环。
前面提过,子宫体积缩小、恶露减少至消失是子宫恢复的指标,因而常有人将下腹部突出归为子宫收缩不良。事实上不然,产妇小腹无法消除,常常是因为怀孕时将小腹的皮肤撑到松弛,以至于无法缩小,其实多数产妇的子宫仍然是收缩正常的;但如果在小腹部仍然摸得到一团东西,就可能是子宫收缩不良了。不过事实上还要看看恶露减少的情况,有时候子宫体积没有缩小是因为有长子宫肌瘤。这些都需要再到医院检查,如果是真的子宫收缩不良,最主要的危险就是会造成产后大出血,这是真正需要加以注意的地方。
什么是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产力包括子宫收缩力腹壁肌和膈肌收缩力以及肛提肌收缩力,其中以子宫收缩力为主。在分娩过程中子宫收缩
的节律性、对称性及极性不正常或强度、频率有改变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多因产道或胎儿因素异常形成梗阻性难产,使胎儿通过产道阻力增加导致继发性产力异常。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每类又发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子宫收缩乏力是指宫缩的极性,对称性和节律性正常,但宫缩弱而无力持续时间短,间歇时间长或不规则。[1]
节律性、对称性及极性不正常或强度、频率有改变,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多因产道或胎儿因素异常形成梗阻性难产,使胎儿通过产道阻力增加,导致继发性产力异常。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每类又发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
生产时子宫收缩乏力怎么治疗
1首先说一下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怎么治疗的,大家可能不太了解这个名词,协调性的就是所谓的低张性,这样的病人要及时咨询医生,通过一些交流可以让自己在思想上放松,正确对待分娩,家属也该鼓励她有分娩的自信心。
2第二就是家属要注意给产妇营养上的补充,鼓励她喝水,鼓励她进食,另外鼓励她休息,也不要老在因为疼痛老是不休息,这样也会造成宫缩乏力。
3如果确实产程进展缓慢了,宫缩持续的时间间隔的时间延长了,持续的时间缩短了,产妇需要给予催产素,来增加子宫收缩的频率和强度。
4再就是不协调的子宫收缩是怎样治疗的,不协调的子宫收缩乏力,就是那种高张性的,就是有危险的。首先要查清原因,如果是因为头盆不称,那么就应该尽快的剖腹产结束分娩,防止子宫破裂的发生。
5如果发现了过强的子宫收缩,我们要给予抑制宫缩的药物,防止它持续的强直收缩,发生破裂,然后再抑制的同时,给予终止妊娠。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相比,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危险性稍小一点,它需要患者和医生的配合,如果患者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过度恐惧,保持轻松,在医生的指导下是可以顺利分娩的。
产后子宫收缩乏力有哪些表现
根据发生时期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乏力,宫口不能如期扩张,胎先露部不能如期下降,产程延长;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正常,只是在产程进展到某阶段(多在活跃期或第二产程),子宫收缩转弱,产程进展缓慢,甚至停滞。子宫收缩乏力有两种类型,临床表现也不同。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压力低(<2.0kPa),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钟。当子宫收缩达极期时,子宫体不隆起和变硬,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产程延长或停滞。由于宫腔内张力低,对胎儿影响不大。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不是起自两侧子宫角部,宫缩的兴奋点来自子宫的一处或多处,节律不协调。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中段或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能完全松弛,表现为子宫收缩不协调,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下降,属无效宫缩。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胎儿-胎盘循环障碍,可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产程延长。
3、产程曲张异常 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程曲线异常,可有以下7种:
(1)潜伏期延长: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颈口扩张3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16小时称为潜伏期延长)。
(2)活跃期延长:从宫颈口扩张3cm开始至宫颈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超过8小时称为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进入活跃期后,宫颈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称为活跃期停滞。
(4)第二产程延长: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发娩,称为第二产程延长。
(5)第二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称为第二产程停滞。
(6)胎头下降延缓:活跃晚期至宫口扩张9~10cm,胎头下降速度每小时少于1cm,称为胎头下降延缓。
(7)胎头下降停滞: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1小时以上,称为胎头下降停滞。
子宫收缩乏力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不论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一当出现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首先应寻找原因,有无头盆不称与胎位异常,了解宫颈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情况。若发现有头盆不称,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若判断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则应考虑采取加强宫缩的措施。
(1)第一产程1)一般处理:消除精神紧张,多休息,鼓励多进食。不能进食者可经静脉补充营养,给邓10%葡萄糖液500~1000ml内加维生素C 2g。伴有酸中毒时应补充5%碳酸氢钠。低钾血症时应给予氯化钾缓慢静脉滴注。产妇过度疲劳,可给予安定10mg缓慢静脉注射或度冷丁100mg肌肉注射,经过一段时间,可以使子宫收缩力转强。对初产妇宫颈开大不足3cm、胎膜未破者,应给予温肥皂水灌肠,促进肠蠕动,排除粪便及积气,刺激子宫收缩。自然排尿有困难者,先行诱导法,无效时应予导尿,因排空膀胱能增宽产道,且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
2)加强子宫收缩:经过一般处理,子宫收缩力仍弱,确诊为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产程无明显进展,可选用下段方法加强宫缩:
①人工破膜:宫颈扩张3cm或3cm以上、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可行人工破膜。破膜后,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现有学者主张胎头未衔接者也可行人工破膜,认为破膜后可促进胎头下降入盆。破膜时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应在宫缩间歇期进行。破膜后术者的手指应停留在阴道内,经过1~2次宫缩待胎头入盆后,术者再将手指取出。Bishop提出用宫颈成熟度评分法估计加强宫缩措施的效果,见表1。若产妇得分在 3分及3分以下,人工破膜均失败,应改用其他方法。4~6分的成功率约为50%,7~9分的成功率约为80%,9分以上均成功。
表1 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法指 标分 数0123宫口开大(cm)01~23~45~6宫颈管消退(%)(未消退为2cm)0~3040~5060~7080~100先露位置(坐骨棘水平=0)-3-2-1~0+1~+2宫颈硬度硬中软宫口位置后中前②安定(valium)静脉推注:安定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颈扩张。适用于宫颈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mg静脉推注,间隔2~6小时可重复应用,与催产素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③催产素(oxytocin)静脉滴注:适用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胎心良好、胎位正常、头盆相称者。将催产素2.5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内,使每滴糖液含催产素0.33mU,从8滴/分即2.5mU/min开始,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通常不超过10mU/min(30滴/分),维持宫缩时宫腔内压力达6.7~8.0kPa(50~60mmHg),宫缩间隔2~3分钟,持续40~60秒。对于不敏感者,可增加催产素剂量。
催产素静脉滴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宫缩、听胎心及测血压。若出现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听胎心率有变化,应立即停止滴注。催产素在母体血中的半衰期为 2~3分钟,停药后能迅速好转,必要时可加用镇静剂以抑制其作用,若发现血压升高,应减慢滴注速度。由于催产素有抗利尿作用,水的重吸收增加,可出现尿少,需警惕水中毒的发生。
④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PG)的应用:前列腺素E2及F2α均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给药途径为口服、静脉滴注及局部用药(放置于阴道后穹窿)。静脉滴注PGE2 0.5μg/min及PGF2α5μg/min,通常能维持有效的子宫收缩。若半小时后宫缩仍不强,可酌情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20μg/min。前列腺素的副反应为子宫收缩过强、恶心、呕吐、头痛、心率过速、视力模糊及浅静脉炎等,故应慎用。
⑤针刺穴位:有增强宫缩的效果。通常针刺合谷、三阴交、太冲、中极、关元等穴位,用强刺激手法,留针20~30分钟。耳针可选子宫、交感、内分泌等穴位。
经过上述处理,若产程仍无进展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时,应及时行剖宫产术。
(2)第二产程:第二产程若无头盆不称,出现子宫收缩乏力时,也应加强子宫收缩,给予催产素静脉滴注促进产程进展。若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等待自然分娩,或行会阴侧切,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助产;若胎头尚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
(3)第三产程: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儿前肩露于阴道口时,可给予麦角新碱0.2mg静脉推注,并同时给予催产素10~20U静脉滴注,使子宫收缩增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若产程长、破膜时间长,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子宫收缩极性。给予强镇静剂度冷丁100mg或吗啡10~15mg肌注,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在子宫收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催产素。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已被控制,但子宫收缩仍弱时,则可采用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时加强子宫收缩的方法。
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的症状有哪些
根据发生时期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乏力,宫口不能如期扩张,胎先露部不能如期下降,产程延长;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正常,只是在产程进展到某阶段(多在活跃期或第二产程),子宫收缩转弱,产程进展缓慢,甚至停滞。子宫收缩乏力有两种类型,临床表现也不同。
1. 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压力低(<2.0kPa),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钟。当子宫收缩达极期时,子宫体不隆起和变硬,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产程延长或停滞。由于宫腔内张力低,对胎儿影响不大。
2. 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不是起自两侧子宫角部,宫缩的兴奋点来自子宫的一处或多处,节律不协调。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中段或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能完全松弛,表现为子宫收缩不协调,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下降,属无效宫缩。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胎儿-胎盘循环障碍,可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产程延长。
3.产程曲张异常 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程曲线异常,可有以下7种:
(1)潜伏期延长: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颈口扩张3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16小时称为潜伏期延长。
(2)活跃期延长:从宫颈口扩张3cm开始至宫颈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超过8小时称为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进入活跃期后,宫颈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称为活跃期停滞。
(4)第二产程延长: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发娩,称为第二产程延长。
(5)第二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称为第二产程停滞。
(6)胎头下降延缓:活跃晚期至宫口扩张9~10cm,胎头下降速度每小时少于1cm,称为胎头下降延缓。
(7)胎头下降停滞: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1小时以上,称为胎头下降停滞。
以上7种产程进展异常,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合并存在。当总产程超过24小时称为滞产,必须避免发生滞产。
子宫收缩不好怎么办
1)一般处理
对于子宫收缩的情况,可以进行一般的处理,多注意休息,饮食上一定不要过多的饮食,希望大家能够注意。
伴有酸中毒时应补充5%碳酸氢钠。低钾血症时应给予氯化钾缓慢静脉滴注。产妇过度疲劳,可给予安定10mg缓慢静脉注射或度冷丁100mg肌肉注射,经过一段时间,可以使子宫收缩力转强。
对于排尿有困难的人,可以进行诱导的方法,进行导尿,因排空膀胱能增宽产道,且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
2)加强子宫收缩
经过一般处理,子宫收缩力仍弱,确诊为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产程无明显进展,可选用下段方法加强宫缩:
①人工破膜
宫颈扩张3cm或3cm以上、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可行人工破膜。破膜后,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现有学者主张胎头未衔接者也可行人工破膜,认为破膜后可促进胎头下降入盆。破膜时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应在宫缩间歇期进行。破膜后术者的手指应停留在阴道内,经过1~2次宫缩待胎头入盆后,术者再将手指取出。
②安定(valium)静脉推注
安定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颈扩张。适用于宫颈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mg静脉推注,间隔2~6小时可重复应用,与催产素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3)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子宫收缩极性。给予强镇静剂度冷丁100mg,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子宫收缩。
在子宫收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催产素。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