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对胎儿的影响 甲硝唑类致胎儿畸形
抗生素对胎儿的影响 甲硝唑类致胎儿畸形
甲硝唑类抗生素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孕妇在前3个月是不能使用的。
孕期用药的种类对胎儿的影响
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并非所有药物都对胎儿有影响。为了弄清究竟哪种药物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有关专家做了大量的动物实验和长期的临床观察,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根据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的危险和不良影响的程度,将其分为五级,掌握了五个分级,在用药时就可以根据情况用药了。
A级是已证实对人类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如抗甲状腺素的甲状腺片。
B级是对胎儿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青霉素、头孢唑琳(先锋霉素V)、头孢曲松(头孢三嗪)、大观霉素(壮观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洁霉素)、克林霉素(氯洁霉素)、磺胺甲恶唑(新诺明)、乙胺丁醇、甲硝唑等;降压药中的硫酸镁;降糖药中的胰岛素;激素中的泼尼松;以及消炎痛等。
左氧其实就是一种药物,在怀孕期间,如果女性服用的话,可能会给胎儿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和伤害,所以希望怀孕时期妈妈们,对这些药物的服用不可盲目,如果身体出现一些不适,确实需要用药的话,一定要听从医生的建议。
孕妇拉肚子对胎儿有什么影响 腹泻时盲目服药对胎儿有影响
孕妇腹泻时,若盲目运用止泻药或者抗生素,通过胎盘也可能对胎儿造成威胁。尤其是氨基甙类、磺胺类、喹诺酮甲硝唑、病毒唑等,虽对感染性腹泻有效,但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或潜在的危害;所以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胎儿在母体内的发育可分为3个时期。卵子受精后到18天左右为细胞增殖早期,此期胚胎尚未进行分化,用药的影响不表现为致畸,而是导致胚胎死亡、流产或仍能发育成正常个体。卵子受精后3周~3个月(高敏期为妊娠21~35天)是胎儿器官发生期,这一时期胎儿对药物最敏感,可导致各种致畸现象。妊娠3个月至足月为胎儿形成期,这一时期除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可因有害药物致畸,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但可能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成长。
1、畸形
怀孕前3个月是胎儿器官和脏器的分化时期,容易受到药物影响而导致畸形,易引起胎儿肢体、耳、骨骼畸形;雌激素、雄激素和孕激素常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抗癌药氨甲喋呤可致胎儿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氮芥类抗癌药可引起胎儿泌尿生殖系异常、指趾畸形等。
2、中枢抑制或神经损伤
孕妇妊娠期服用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织胺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可抑制胎儿的神经活动,并改变脑的发育。产程中给孕妇使用麻醉剂(如乙醚、氯仿等)、镇痛药(如吗啡、度冷丁)、安定药,可引起胎儿中枢神经抑制或神经系统损害,娩出的新生儿出现不吃、不哭、低体温、呼吸抑制或循环衰竭等症状。
3、溶血
妊娠后期孕妇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的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斯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4、器官功能损害
妊娠期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可导致胎儿永久性耳聋或肾脏损害;妊娠5个月后使用四环素可使出生的婴儿以后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抗疟药氯喹可引起胎儿视神经损害、智力障碍和惊厥;长期应用氯丙嗪可使婴儿视网膜病变;抗甲状腺药如硫脲嘧啶、他巴唑、碘剂,可影响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导致死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或胎儿甲状腺肿大,甚至压迫呼吸道引起窒息;产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
怀孕,小心用药!
抗生素类:四环素、土霉素与强力霉素,抑制骨骼发育,可使乳齿色黄,釉质发育不良,易成龋齿,还可致先天性的白内障、手指畸形;核黄疸、链霉素、卡那霉素与庆大霉素可致听觉障碍,泌尿系 统畸形;红霉素,可致先天性白内障、脑膨出、四肢畸形;氯霉素,可致新生儿灰婴综合症,骨髓抑制而白细胞减少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磺胺类,可致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呋喃坦啶,可致溶血。
激素:孕早期无意中继续大剂量服用口服避孕药,可致多器官畸形,如脊柱、心、气管食道、肾、肛门、肢体的畸形及染色体畸变。乙烯雌酚,可使女胎男性化,子宫腔变形,可使男胎女性化,附睾囊肿、附睾发育不良。睾酮与合成孕激素,可致女胎男性化,阴蒂肥大、阴唇融合。
抗过敏药:扑尔敏苯海拉明可致唇裂、腭裂、肢体缺损。
镇静安定药:冬眠灵,可致腭裂、唇裂、心脏与骨畸形,神经系统与消化系统畸形。
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在早期服用、可致腭裂、唇裂;肾、心血管、神经系统畸形。消炎痛,可致动脉导管过早关闭,心力衰竭。
抗心律失常药:心得安,可抑制胎儿发育,诱发早产。
抗()药:奎宁与氯哇林,可致眼、耳畸形及其功能障碍。
维生素类药:过量维生素K,可致胎儿和新生儿高胆红素学症、核黄疸。
抗滴虫药:甲硝唑,可致染色体畸变。
碘化钾:抗甲状腺药(他巴唑、硫氧嘧啶)可致甲状腺肿、呆小症。
麻醉剂:使用大量的巴比妥类药物,常常会伴有缺氧和高碳酸血症,对孕妇和胎儿都有害。国外报道接触高浓度麻醉气体的孕妇,容易发生流产或胎儿异常。
孕妇不能碰的五类抗生素
外地曾有一孕妇在妊娠6个月时患阑尾炎。虽经医生明确诊断,但其家属和本人因担心药物殃及胎儿,拒绝治疗,最终引起阑尾穿孔及弥漫性腹膜炎,导致败血症而致胎死宫内后早产,产妇也因败血症于分娩后第二天死亡。
像这样怕用药的孕妇在临床上不是少数,“药物对胎儿有影响”已使很多孕妇患有严重的“恐药症”。由于胎盘屏障作用是有限的,某些药物对妊娠期胎儿,特别是早期妊娠者确有危害,如药物反应大能使胎儿发生肢短畸形,妨碍胎儿骨骼发育等,属妊娠各期禁忌用药。
对孕妇用药没有绝对安全的,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胎儿相对较安全。以上两类药物都能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起到杀菌作用,因药物毒性低,一般情况下,可安全用于妊娠各期感染患者。大环内酯类毒性也小,在医生指导下可用于孕妇。
五类抗生素绝不能用
氨基甙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妥布霉素等)对胎儿听力及肾脏有损害;四环素类抗生素(如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甲烯土霉素等)容易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孕早期可致胎儿畸形,四肢发育不良及小肢畸形,孕中期可致牙蕾发育不良,从而使乳牙呈棕黄色及牙釉质发育不良,恒牙发育也受影响,易造成龋齿,孕后期可引起肝、肾损害;喹诺酮类(如吡哌酸、氟哌酸、氟啶酸、氟嗪酸等)在动物实验中可引起幼崽关节发育受损,虽然在人尚无这方面的证据,应用时也应谨慎;磺胺类(磺胺甲基异恶唑等),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而将胆红素替换出来导致新生儿黄疸;甲硝唑类药物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尤其是妊娠头3个月,组织器官形成时期更是危险,所以不宜应用。总之,妊娠期患了感染性疾病不可盲目用药,要及时在医生指导下合理选用药物进行治疗。
孕期吃药后可请权威诊断
有些孕妇孕期吃过药,始终担心会影响孩子,为了宝宝的安全起见,最终选择了做人流。令人遗憾的是,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能生育了。事后回想,当时要是把宝宝留下来,说不定如今宝宝也未必有事。
据统计,孕妇最容易患的疾病就是感冒。很多孕妇因害怕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而不敢用药,最终引起高烧或其他并发症。但事实上,高热、缺氧和休克等还都可能严重影响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先天异常。
在停经10天内用药问题不大,不必恐慌;在三个月内胚胎发育较快,对药物很敏感,最好别用;在三个月以上就好些。李主任提醒,如果遇到孕期误服药等情况,最好尽早到大医院产前诊断中心,将详细的服药时间和服药数量提供给医生。
孕妇生病可以吃药吗 孕期用药关键是以下几点:
胚胎发育时期不同,药物的作用也不同。一般来说,受精后2周内,药物并不增加胚胎的畸形风险。受精后2~8周,也就是大约怀孕三个月内,是腹中胎儿器官形成和发育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各种药物很可能成为致畸因素,导致宝宝的器官发育异常和畸形。所以这一时期最好不要吃药。真的生病了一定要去医院,说明自己的怀孕周数,遵医嘱治疗。
过了这一时期后,用药更多的是影响器官功能的完善,使宝宝的生长受到限制,用药需要视情况而定。
对于孕期用药最权威的指南可以参考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对于各种药物的分级:
A级药物:未发现对妊娠前3个月的胎儿产生危害,且没有后6个月具有危害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药物类别: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氯化钾,左甲状腺素钠
B级药物:动物实验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药物类别: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头孢类抗生素,红霉素,阿奇霉素,甲硝唑,阿昔洛韦,胰岛素,法莫替丁,布洛芬
C级药物:动物实验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无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
药物类别:阿司匹林,氢化可的松,庆大霉素,硝苯地平,茶碱,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D级药物: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
药物类别:白消安,磺胺甲唑,卡马西平,劳拉西泮、西拉普利
X级: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禁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患者
药物类别:利巴韦林,艾司唑仑,氟伐他汀,洛伐他汀,紫杉醇
有的孕妈患有一些慢性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哮喘等,需要长期用药。对于这些人,最稳妥的办法是遵医嘱用药,选择孕期使用安全无害的药物。
总之,过了孕早期后,孕期用药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必须用药时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孕妇腹泻更要慎用抗生素
常用的多种抗生素与抗原虫药物氨基甙类、磺胺类、喹诺酮类及四环素、甲硝唑、病毒唑等,对感染性腹泻有效,但因为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或潜在的危害,所以不能使用。例如常用的甲硝唑,对实验动物有致畸作用,在妊娠期,特别是怀孕前3个月禁用。其他抗生素,如磺胺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对母亲或/及胎儿均有不良影响,亦应禁用。
较缓和的抗腹泻剂如高岭土、果胶可以使用,这些药物可吸收水分减少肠蠕动;活性炭片也不妨一试。思密达是一种八面蒙脱石,具有较大的吸附面,不被机体吸收,它不但具有上述特性,还可吸附一些致病菌,因而安全有效。
一般说来,红霉素、氨苄青霉素对母婴都是安全的。不要用鸦片类药物止泻,因这类药物可能造成细菌过度生长与重复感染,反而会加重腹泻。
经上述治疗,患腹泻的孕妇一般可在24-96小时后恢复正常排便。如治疗无效,应进行粪便细菌学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同时进行肠道原虫与寄生虫检查。必要时慎行纤维乙状结肠镜检查,以除外炎症性肠病。
孕妇使用抗生素常识
怀孕的妇女在患有感染性疾病时也需使用抗生素。目前已知在妊娠期,绝大多数抗生素对胚胎及胎儿均有不良影响,因此,在选用抗生素时应明确其对二者的影响。
孕妇使用抗生素一般分以下几种类型:一种是可用,对胎儿无损害或损害甚微;其次是慎用,对胎儿有损害,但必须用时可短疗程、小剂量使用;第三种是禁用,对胎儿损害严重,绝对不能使用。下面就常用的抗生素分别予以阐述:
整个妊娠期都可使用的抗生素: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红霉素和洁霉素,这四类抗生素在妊娠期使用,对胎儿一般不会引起不良反应。青霉素类药物在使用之前必须做青霉素过敏试验,以免发生药物过敏反应。
整个妊娠期慎用的抗生素:氨基甙类药物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因对胎儿肾功能及听力有损害,故慎用。如确需使用,应小剂量、短疗程。
妊娠某阶段禁用的抗生素:妊娠早期即妊娠12周内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利福平、磺胺药等,妊娠28周后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磺胺药和呋喃旦啶等药物。氯霉素、利福平、乙胺嘧啶可致胎儿尿道和耳道畸形、耳聋、肢体畸形、脑积水、死胎及新生儿死亡。磺胺药可致新生儿黄疸及溶血性贫血,呋喃旦啶可致新生儿溶血。》》》孕妇出现7种症状要千万小心
整个妊娠期禁用的抗生素: 1.多粘菌素、黏杆菌素等,对肾脏和神经系统有毒性作用,并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2.四环素是典型的致畸药,在孕早期它与钙盐螯合阻止钙盐进入软骨和骨骼,导致胎儿四肢发育不良和小肢畸形;孕中期它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导致胎儿发生先天性白内障、乳齿发育异常,乳齿成黄色;孕晚期引起乳齿及骨骼四环素沉积而呈黄色,并可导致孕妇肝脂肪变性,故孕妇禁用。3.甲硝唑(又叫灭滴灵),因其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4.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等,对神经系统、血液、肝脏和肾脏有较大的毒性。灰黄霉素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也可能引起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