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有哪些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病有哪些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是指长时间在其强烈的噪音环境或接触到铬酐、铬酸、铬酸盐、重铬酸盐、酸雾或酸酐引起的耳鼻喉口腔的疾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
职业病科是什么
职业病科是对职业病进行中毒咨询服务、会诊、 化学中毒事件应急救援、 收治各类职业病、中毒病人、临床检验和毒物分析的科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尘肺病是中山最严重职业病
尘肺病是中山最严重职业病
据了解,职业病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职业性发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计132种。
目前尘肺病是中山最严重的职业病,约九成的职业病患者都是尘肺病患者。据悉,尘肺主要发生在接触粉尘的行业,如打磨岗位、石场开采、灯饰行业和玻璃行业的打砂工等。
尘肺病是一个没有医疗终结的致残性疾病。尘肺病患者会出现以呼吸系统症状为主的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此外尚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早期的尘肺病人咳嗽多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发展,病人多合并慢性支气管炎、肺部感染时咳嗽明显加重。尘肺病并发症是病人常见的直接死亡原因,目前对此尚无特效药物治疗。
此外,职业性噪声聋以及职业中毒也是常见的职业病。其中,职业性噪声聋多发生于机械加工业、制鞋、家具、玩具、电子等行业。而职业中毒多发生于电池制造、电镀、制鞋、家具、皮具、手袋箱包,目前由于气温下降,许多厂企为了保暖都闭门作业,这容易引发员工有机溶剂中毒,因此市疾控中心提醒厂企要注意通风换气,不要密闭门窗长时间作业。
职业病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一、职业眼病
(一)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氮氧化物、甲醛、酚、硫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眼部灼伤
(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三)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高温、激光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白内障
二、耳鼻喉口腔
(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噪声聋
(二)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鼻病
(三)导致牙酸蚀病案的危害因素: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牙酸蚀病
三、肿瘤因素
(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所致白血病
(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甲醚所致肺癌
(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七)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焦炉工人肺癌
(八)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颈椎病是不是职业病
在这里我们首先明确的告知大家的是颈椎病不是职业病,因为每个国家的法律对于职业病方面是有着明文的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我们的身体健康有着很大危害的疾病那可以说是有千万种,因此国家对于职业病一类都有清楚的划分。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分10类共115种。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 种、其他职业病5种。
大家之所以把颈椎病看到是职业病,其实主要是因为很多上班族患得此病是因为一直坐着,低头工作而导致的,就认为这是职业病了。其实哪些疾病算作职业病,都是由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决定的。各国法律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都有规定,这样做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患上类似的疾病后,病人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尘肺病的种类与病因详解
当长期吸入含有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后,粉尘进入肺部,不能及时被清除,被肺内的巨噬细胞所吞噬,但二氧化硅不能被巨噬细胞所自行分解,导致巨噬细胞死亡,释放所吞噬的粉尘,然后恶性循环,造成更多细胞受损。在粉尘周围因受损的巨噬细胞刺激,成纤维细胞增生,形成纤维性结节,这种结节被叫做矽结节。在矽结节内含有较多的免疫球蛋白,病人血清中常出现γ-球蛋白水平增高。故矽肺病可看作矽结节的形成与肺组织的弥漫性纤维化。
尘肺是一个慢性进行性发展性疾病。是以肺组织纤维化病变形成为主的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该病由于纤维化病变的进行性进展无法逆转及根治,一直是严重危害工人健康的职业病。尘肺病被称为中国头号职业病,发病率约占所有职业病的80%。建国以来,中国政府对尘肺病的防治一直十分重视,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卫生部称截至2007年,全国已累计报告职业病67。7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0万例。近15年,平均每年新发患者近万例。据专家估计,中国实际发生职业病应在100万例以上,每年因职业病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接近1000亿元。当前中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现状是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累积数量、职业病死亡数量和职业病新发患者数四项指标均居世界第一。尘肺病是严重致劳动能力降低、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也是国家和企业赔偿的主要职业病。近 1个世纪以来,国内外对尘肺的发病机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但至今仍不是完全清楚。
温馨提示:目前职业病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因此,预防是减少或避免这种职业性肺疾患的基础,一方面对工人和雇主进行关于SiO2粉尘暴露危害的教育以及监测,采取改进通风装置和局部换气、密闭工艺、湿式作业、设备维护检修等综合性防尘措施;另一方面加强个体防护,包括特效防尘面罩、遵守防尘操作规程。
职业病的9大类型
1、尘肺
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按其吸入粉尘的种类不同,可分为无机尘肺和有机尘肺。在生产劳动中吸入无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无机尘肺。尘肺大部分为无机尘肺。吸入有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有机尘肺,如棉尘肺、农民肺等。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3、职业中毒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铍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钡及其化合物中毒、钒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砷及其化合物中毒、铀中毒、***中毒、氯气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偏二***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磷化氢、***、磷化铝中毒、工业性氟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铅中毒、有机锡中毒、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等。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中暑(长期在39℃以上的高温环境下工作造成)、减压病(由于在深水中潜水造成血液中氮气释出造成的)、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
6、职业性皮肤病
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
8、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9、其他职业病
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性职业哮喘。
职业性哮喘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性哮喘规定的致喘物质有:1)异氰酸酯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亚甲基二苯二异氰酸酯(MDI)、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 (HDI)、萘二异氰酸酯(NDI)等;2)苯酐类:邻苯二甲酸酐(PA )、偏苯三酸酐(TMA)、四氯苯酐(TCPA)等;3)多胺类:乙二胺、二乙烯二胺、三乙基四胺、氨基乙基乙醇胺、对苯二胺等;4)铂复合盐;5)剑麻;6)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的含6-氨基青霉烷酸(6-APA)结构的青霉素类和含7-氨基头孢霉烷酸(7-ACA)结构的头孢菌素类;7)甲醛;8) 过硫酸盐:过硫酸钾、过硫酸钠、过硫酸铵等。
由于接触上述职业性致喘物导致的哮喘属于职业病范畴,患者可到当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申请职业性哮喘的诊断。
职业病科治疗的疾病有几种
中国卫生部从1972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1987年修订为9类99种。
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10类115种: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职业性哮喘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性哮喘规定的致喘物质有:1异氰酸酯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亚甲基二苯二异氰酸酯MDI、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萘二异氰酸酯NDI等;2苯酐类:邻苯二甲酸酐PA 、偏苯三酸酐TMA、四氯苯酐TCPA等;3多胺类:乙二胺、二乙烯二胺、三乙基四胺、氨基乙基乙醇胺、对苯二胺等;4铂复合盐;5剑麻;6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的含6-氨基青霉烷酸6-APA结构的青霉素类和含7-氨基头孢霉烷酸7-ACA结构的头孢菌素类;7甲醛;8过硫酸盐:过硫酸钾、过硫酸钠、过硫酸铵等。
由于接触上述职业性致喘物导致的哮喘属于职业病范畴,患者可到当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申请职业性哮喘的诊断
运动障碍与肢体瘫的区别
C1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门
C1.1 反复发作性的意识障碍,作为伤残的症状表现,多为癫痫的一组症状或癫痫发作的一形式,故不单独评定其致残等级。
C1.2 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均为内源性精神病,发病主要决定于病人自身的生物学素质。在工伤或职业病过程中伴发的内源性精神病不应与工伤或职业病直接所致的精神病相混淆。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不属于工伤或职业病性精神病。
C1.3 鉴于手、足部肌肉由多条神经支配,可出现完全瘫,亦可表现不完全瘫,利手及非利手致残后对于手功能影响也有区别。所以在评定手、足瘫致残程度时,应区分完全性瘫与不完全性瘫,利手与非利手,再根据肌力分级判定基准,对肢体瘫痪致残程度详细分级。
C1.4 神经系统多部位损伤或合并其他器官的伤残时,其致残程度的鉴定依照本标准总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C1.5 有关脑神经障碍参见眼、耳鼻喉、口腔科(见表B3)。
C1.6 颅骨缺损、脑叶缺失(外伤或术后)和颅内异物,如出现功能障碍,参照有关功能障碍评级。
C1.7 有关大小便障碍参见普外科(见表B4)。
C1.8 感觉障碍一般都与运动障碍伴随出现,可参考运动障碍定级。
C1.9 由于外伤或职业中毒引起的前庭性功能障碍,参见耳鼻喉科(见表B3)。
C1.10 外伤或职业中毒引起的周围神经损害,如出现肌萎缩者,可按肌力予以定级。
C1.11 外伤或职业中毒引起的同向偏盲或象限性偏盲,其视野缺损程度可参见眼科标准予以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