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脊柱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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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失误婴儿患有先天性脊柱裂
在2007年的6月家住上海的刘婷(化名)怀孕了,为保证母婴健康,刘婷分别于孕14周、孕38周、孕40周到上海某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均被诊断为无异常。2008年4月,刘婷在医院分娩产出胎儿发现其患有先天性脊柱裂。胎儿出生后,医院明知其患疾病的危险性,仍然拒绝给予专业的护理,听任其腰骶部的膨出物壁破裂,造成后续治疗康复无望。 刘婷进行孕期检查的目的就是要确定胎儿是否存在发育异常的先天缺陷,以便尽早终止妊娠。如果医生发现胎儿存在“先天性脊柱裂”缺陷并告知此情况,刘婷没有理由不听医生的建议,重新选择生育一个健康的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