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名称出自于古罗马法律上记载:将垂死的妇女在怀孕的最后一周开刀,.取出胎儿以保住胎儿的性命。当母亲骨盆太小,小孩的头不能通过它而正常出生时,大都采用剖腹生产方式。剖腹生产可以在母亲阵痛前施行,但通常施行于母体持续数小时阵痛且胎儿头部无法降下来的时候。而这段等待的时间称为“预试性分娩”。此外,施行剖腹生产的理由尚包括:子宫严重出血、胎位不正或母亲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有关第一胎接受剖腹生产,以后再怀孕该用何种生产方式的问题,医学界的争论很大。如果第一胎采用剖腹生产的理由是母亲骨盆太小,那么以后都要用剖腹生产方